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f202401030034
预算金额1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友平0731-87887809
中标公司宁乡市建桃劳务有限公司14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XCG-F202401030034

二、项目名称:廻龙山景区保洁服务(2024.02.01——2027.01.31)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宁乡市建桃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双凫铺镇麦田村水碾子组51号 1,4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宁乡市建桃劳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廻龙山景区保洁服务(2024.02.01——2027.01.31) 1 、公路清扫保洁范围:廻龙山景区内所有公路及公路两侧 清理、背坡、路沿杂草清理、公路两侧绿植修剪、道路指示 牌、警示牌、弯道镜等设施的清扫及维护。 2 、步道清扫保洁范围:廻龙山景区内所有步道及步道两侧。清理、背坡、路沿杂 草清理、步道两侧绿植修剪、步道指示牌、警示牌、等设施的清扫及维护。 3 、游客接待中心办公楼及周边的清扫保洁。 4、 景区区域内停车场的清扫保洁。 5、景区区域内草坪、停车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 6、景区区域内水体、小型积水塘的清理、 及时打捞漂浮物和可见沉积白色垃圾,有条件的要及时换水、清淤,保持水质清澈。 7、景区区域内设施、设备的保洁。包括 指示牌、标志牌、座椅、井圈、井盖、垃圾桶、垃圾站、观景平台、廊亭阁、建筑景观等。 8、垃圾清运:景区内所有垃圾池 垃圾,及时外弃。 三、清扫标准 1、每天早上8点前完成普扫,保洁时间上午9:00至11:50,下午13:30至18:00 。 2、清 扫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公司统一着装,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工作岗位。 3、清扫保洁工人实行 划分区域清扫。确保清扫区域内无泥沙、残渣、积水、无瓜皮、果壳、烟头和各种包装物、无陈旧落叶、无痰渍、污垢、无牛 皮癣和涂鸦。 4、在清扫保洁区域内,对垃圾必须撮净,运入垃圾池内,不得有成堆垃圾,垃圾桶内不得有陈旧性垃圾,垃圾 桶必须套袋以便清运,不可就地掩埋垃圾。 5、在清扫区域内,确保各种路牌、指示牌、警示牌、弯道镜、垃圾桶的完整和洁 净。 6、固定厕所:保证厕所内的供水、供电、照明、冲水、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厕所无异味、无烟头、水迹、尘土,小便 槽应放樟脑球,便槽无积渍;门、窗;内墙砖无灰尘,无蛛网;纸桶配备齐全,并及时清倒;化粪池无外溢。 7、生态厕所: 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积液、便槽无堆积物、墙体无污渍、无蛛网。 8、临时简易厕所:做到出入厕所方便、地面无污 物、无积液、无蛛网。 四、垃圾清运标准 1、每天上午11点前,法定节假日10点前必须完成垃圾清运工作; 2、垃圾池 (站)无积存垃圾(池站内垃圾不等大于容积的30%),垃圾池周边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 3、垃圾车必须遮盖,不能在 运输过程中造成散落。 一、项目要求 ( 一)人员配备要求: 1、管理人员人数要求: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景区的保洁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2、保洁员人数要求:10人。 (二)保洁人员要求 1、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 岗前交通法规培训” 。 2、 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 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 3、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保洁员任职人员参照《劳动法》用人用工标 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5、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根据淡旺季及时进行人员增加或减少,且及时调派到位。 (三)作业工具要求 1、要求提供洒水车1辆(手续齐全,购买保险,配司机)负责景区道路日常洒水;垃圾清运车1辆(手 续齐全,购买保险,配司机)负责将垃圾拖运至垃圾堆放点; 2、成交人负责提供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日常所需的保洁工具、物 料用品及防护用品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成交人的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3、积水塘保洁要求配备救生 衣,并配备相关打捞工具等。 (四)作业要求 1、采购人提供垃圾堆放点,成交人将景区内垃圾集中清理到垃圾堆放点; 2、成交人有权集中自行处理采购人景区内可回收垃圾(塑料制品及纸制品可回收垃圾),但不可影响本职工作; 3、成交人应 保证员工的相对稳定,合理调配员工; 4、在采购人需要时,成交人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并根据保洁具体任务及时对保洁方案予 以调整和实施; 5、在保洁工作过程中,成交人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6、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要 求按时提供成交人工作人员的月度名册及月度考勤情况,成交人应督促员工按采购人要求上下班打卡,成交人有责任在每月 25日前做好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表,提交采购人审核监管; 7、采购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成交人的服务和工作人员出勤状况, 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结果通报成交人; 8、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的工作实行评分制,即:月累 计处罚超过30分以上,按每增加1分扣除成交人当月协议服务费100元计;30分以下按10元/分扣罚; 9、采购人发现成交人 工作人员谩骂、打架、偷窃、欺诈、发生劳资纠纷等不文明或可能涉及有损采购人企业形象的行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调整 警告,且有权要求成交人对相应的当事人进行调整,直至辞退。如成交人在采购人提出批评、整改意见或警告后3天内仍未作 出任何整改,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5%作为经济处罚,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成交人全权负责派驻的保 洁人员的招聘、培训、社会保险、 日常管理及工作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一切责任。成交人应按劳动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 进驻采购人工作现场之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成交人派驻采购人工作现场之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 用。成交人应保证与所聘任的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缴纳相关保险等事宜。因成交人与其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应由成交人协助处 理。成交人不得雇佣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上述行为导致影响采购 人企业形象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结果没有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 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和权利; 11、被外派劳动者在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工作期间发生工 伤事故,,成交人应负责被外派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12、未经采购人书面 同意,成交人不得将本协议全部或部分转包于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成交人承 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 服务期3年(2024 年 2月1日--2027 年1月31日)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 采购[2016]6号)执行 1,4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涛杨旭辉彭冬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西部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八一西路老质量监督局

联系方式:1378721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方式:0731-87887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友平

电话:0731-87887809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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