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井旧市场二楼北侧东半层物业公开招租
金额
29.25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3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结束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租金金额(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 变更为 2个月租金金额(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水电保证金:1个月租金(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 | ||
起始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301763 | 项目名称 | 沙井旧市场二楼北侧东半层物业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三路旧市场二楼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825.7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9.2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 |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方必须要对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及消防安全设施需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安装; 4.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园区升级改造或城市更新工作; 6.承租方已全面知晓物业现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用于办理自身所需的各项证照,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式决定是否参与竞租,不得以物业现状、未取得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有关业务等为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要求招租人赔偿; 7.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8.承租人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人的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 9.物业使用前承租人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0.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书面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1.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2.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除出租人要求或同意外,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须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13.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的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防、租赁登记备案、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4.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 15.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应清楚了解该物业位于沙井旧市场二楼,出租方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目前空置。 2.承租人承租物业拟作用途与招租经营业态一致。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更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经营活动;二楼及以上严禁安放超过350公斤/平方米的机械设备,不得对承租物业进行加建、扩建或改建,破坏物业现状条件;未经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在租用的物业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物)。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保证金,收回物业。 4.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承租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5.出租方在招租前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该物业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承租人需按照法规及标准要求设置对应的灭火器、消防供水等设备设施,在物业投入使用前,完善相应电气设备设施,并由承租人自行做好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备工作。 以上安全隐患需要承租人在承租物业后开业经营前整改完毕,签订相关承诺书,并征得出租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期限内仍未整改的,我司将扣除安全保证金50000元:且我司将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不退还租赁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需进行二次装修的,必须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正式装修前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和装修投入预算书并经出租方正式批准,同时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未拖欠任何装修款、无施工安全责任的情况下予以无息退还。且承租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应落实“预动工,先报备”制度,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7.承租方装饰装修或更新改造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如不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被强令停止施工或完工后无法取得合法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有关装修的费用及装修期内所发生的的其他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的位置,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承租方不得设置房中房,未经出租方批准不能拆改隔墙。 9.除房屋主体结构原有问题外,承租人因使用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道路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如遇城市更新及道路改造或物业楼体公共维修工程,承租方不得以影响经营为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租金或其他赔偿的要求。 11.租赁期满,承租方承诺在本物业投入的一切装修和设备不得拆除、恶意破坏,并保证能正常使用的状态下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经济补偿。 12.租赁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如物业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原因需要拆迁,租赁合同即终止,出租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搬迁并交付物业。物业有关赔偿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13.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常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如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合法生产经营,承担所有安全管理及其相关责任。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承租方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4.承租方同意在签订协议时除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水电保证金外还须支付安全生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返还条件为承租方交清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等)并安全经营无事故发生;返还时间为承租方履行完相关义务后 10 天内;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和日常承租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出租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资金用于安全隐患整改。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租金金额(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水电保证金:1个月租金(以最后一年月租金为准);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 | 物业管理费 | 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范围内清洁、安保工作,并达到出租方要求的清洁和安保标准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合法经营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公司(竞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价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https://www.gsxt.gov.cn/);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如竞价人为上市公司或规模以上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等优质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上述企业性质,竞价人是否符合该条条款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4条的承诺; 4、如满足资格条件第5条,提供规上企业或国高企业或上市公司证明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曾倩茵、舒龙 | 联系方式 | 13723470469、18165729017 |
邮箱 | 396329384@qq.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宝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三路旧市场二楼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0,256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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