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四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87.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14-a13
预算金额787.5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联系人步助理0471-4162339
招标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塔拉0471-347764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1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四分项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14-A13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四分项
3.预算金额:787.50万元
4.采购需求: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属运输部门及保险部门的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注:标段详细要求以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售价:
1 、时间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 ( 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5:00( 北京时间 )。
2 、地点: 邮箱获取 。
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版发送至dyxmglyxgs1@163.com邮箱。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包名称、有效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包名称+公司名称
注: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一律退回。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 :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及包号,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采 购 人: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步助理
联系电话:0471-4162339
代理机构名称: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
联 系 人:贾艺博
联 系 电 话:0311-67799151、18531165728
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四分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14-A13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四分项
3.预算金额:787.50万元
4.采购需求:
项目包编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NMGSLXFZD-2024-0114-A13/01 | 第一包:抢险救援防护服(冬款) | 2500 | 437.50 |
NMGSLXFZD-2024-0114-A13/02 | 第二包:抢险救援靴 | 7000双 | 350.00 |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属运输部门及保险部门的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注:标段详细要求以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售价:
1 、时间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 ( 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5:00( 北京时间 )。
2 、地点: 邮箱获取 。
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版发送至dyxmglyxgs1@163.com邮箱。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包名称、有效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包名称+公司名称
注: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一律退回。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 :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及包号,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采 购 人: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步助理
联系电话:0471-4162339
代理机构名称: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
联 系 人:贾艺博
联 系 电 话:0311-67799151、1853116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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