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 QL060219-01地块项目 电力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60219-01地块项目 已由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批文号:常天行审备【2021】76号批准建设,由玖心(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外国私人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力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
2、设计估算金额:13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注》(DGJ32/TJ11-2016)等行业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4、设计周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查。
5、本次招标范围: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60219-01地块项目10kV电力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
1 |
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60219-01地块项目电力设计 |
130万元 |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1、各投标人均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免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
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9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3.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4.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玖心(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11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广场2幢7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徐祥 联系人:黄菊
电 话:0519-69897160 电 话:0519-85600665
传 真: 传 真: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6.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升级或修改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7.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 www.czgcjy.com 。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
1 | 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60219-01地块项目电力设计 | 130万元 |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玖心(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11号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电子邮箱:/传真:/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楼A区701室联系人:刘工、黄工电话:0519-85600665电子邮箱:/传真:/ |
1.1.4 | 项目名称 | 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60219-01地块电力设计 |
1.1.5 | 建设地点 | 东方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 |
1.3.1 | 招标范围 | 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其他相关服务 |
1.3.2 |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24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注》(DGJ32/TJ11-2016)等行业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见招标公告 |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
2.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 | ||||||||||||||
2.2.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
招标控制价质疑截止时间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2022-10-0817:00:00 | ||||||||||||||||
2.4 | 招标控制价公布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时间:2022-09-2708:30:00 | |||||||||||||||
2.4 | 招标控制价澄清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
2.4 | 招标控制价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暂估价(含税金):/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9) |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注册建筑师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如有);√详见招标公告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详见招标公告需提供原件的材料:其他:√开标前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书。/ | ||
3.2.3 | 合同价格形式 | √总价合同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45天 |
3.4.1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2万元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方式1、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203667方式2、银行、专业担保公司电子投标保函或保险机构电子投标保单通过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网址http://61.155.218.199:88/)。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或投标保函(或保单)实际提交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担保费应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纳。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保单)或者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4.新入库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5.0企业诚信库。5.未尽事宜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常住建〔2019〕231号)、《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保函或保单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6.请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妥善保管好“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回执单”,如在开标时发生投标保函(保单)查询异常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该回执单作为查询投标保函(保单)的依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5588177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注 | 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5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 / |
3.6.6 | 其他编制要求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0-1409:30:00 |
4.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常州市 |
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 | ||||||||
5.1.1 | 5.1.1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 | ||
5.1.2 | 5.1.2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 | ||
5.2.1 | 5.2.1 | 5.2.1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 | / | ||
5.2.2 | 5.2.2 | 5.2.2 | 解密时间 | 解密时间 | 解密时间 | 在解密过程中,如有投标人不能及时解密,该投标人在其他已解密的投标人结束后20分钟内如仍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
6.1.1 | 6.1.1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委专家系统库中随机抽取。 | ||
6.3 | 6.3 | 6.3 | 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 | 常州无范本评标办法 | ||
7.1 | 7.1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8.5.1 | 8.5.1 | 8.5.1 |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的时间 |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的时间 |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的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 | ||
8.5.2 | 8.5.2 | 8.5.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天内,应当向/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 10.1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天内,应当向/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 10.1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天内,应当向/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 10.1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天内,应当向/办理施工合同备案。 | |||||
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一、由于招标文件模板问题,相关内容以下列补充为准: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2、招标文件前附表3.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需提供的材料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3、因招标文件模块限制,凡招标文件中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10.2条“招标人补 | 一、由于招标文件模板问题,相关内容以下列补充为准: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2、招标文件前附表3.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需提供的材料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3、因招标文件模块限制,凡招标文件中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10.2条“招标人补 | 一、由于招标文件模板问题,相关内容以下列补充为准: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2、招标文件前附表3.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需提供的材料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3、因招标文件模块限制,凡招标文件中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10.2条“招标人补 | 一、由于招标文件模板问题,相关内容以下列补充为准: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2、招标文件前附表3.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需提供的材料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3、因招标文件模块限制,凡招标文件中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10.2条“招标人补 |
充的其他内容”有矛盾的以“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要求为准,如有疑问请投标人在答疑期间从“招标文件网上提问”中提出,以便于我们作出答复,超过答疑时间我们将不予答复。4、友情提示:(1)各投标人,应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请勿参考他人的投标文件,避免雷同;应在本单位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请勿在其他单位、地方或公共区域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出自同一台电脑等情况。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等情况,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的规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请及时签到,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开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11号;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19-85600665。6、投诉受理部门: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举报工作邮箱zjjztbc@126.com;举报电话:0519-85682091;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2号楼B座216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二、招标人清标程序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
1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2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3 | 企业在本工程当地的代表处地址: | 企业在本工程当地的代表处地址: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 |
5 | 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 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
6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7 | 传真: | 电子邮箱: |
8 | 主营范围: | 主营范围: |
9 |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拟担任的职务 | 有何种证书(编号) | 学历 | 专业 | 设计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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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8 | ||||||||||
9 |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专业技术证书及证书号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专业技术证书及证书号 | ||||||
专业技术证书及证书号 | ||||||
相关专业经历与工作经验 |
起讫时间 | 项目概况 | 业主单位 | 完成情况 | 合同额 | 备注 |
序号 | 项目 | 估算投资规模(万元) | 报价 | 备注 |
1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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