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拟对电子内镜主机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2年08月25日-2022年09月0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联系人: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器械科 葛老师:0511-85026563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80820337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一楼医学工程中心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2年08月25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包括项目立项依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编制依据、总体要求等) 随着消化科检查和治疗水平的提高,需要检查和治疗的病人日益增加,为满足病人需求同时也为了提高内镜中心消化道早癌的诊出率及进行有效治疗的需要。科室现有电子内镜系统8套,均在满负荷运转。项目预算金额为134万元,根据之前我院采购内镜主机价格及业内市场行情调研得出。 临床总体要求有如下几点: 1、满足常规内镜下诊断与治疗的需求; 2、市场占有率高,须为一线品牌; 3、镜子能与科室现有设备兼容,方便周转; 4、生产厂方提供至少3年全保。 二、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R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用途说明:主要用于消化道早癌检查和治疗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货物分别填写) 1. 电子内镜主机(1套) ①、图像处理中心
②、氙气冷光源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进口产品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非制造商申请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6、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