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78.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330号
预算金额78.0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17872661449
中标联系人肖斌
公告正文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330号-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云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330号
3、项目内容: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女士
6、联系电话:1787266144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80673.09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3日,完成日期:2025年05月23日。总日历天数:151天。
2、地点: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3、方式:按合同履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验收方式:现场
验收标准:按合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阎绪付法定代表人:肖斌
委托代理人:阎绪付委托代理人:肖斌
 话:0734-8381259 话:0731-83339990
 真: 真:
 址: 址:湖南长沙经开区天华北路260号星沙区块链产业园6层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方支行
  号:1805110104000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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