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谈判公告
金额
29.6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tzx-2023-29
预算金额29.67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史修源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建0372-68316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TZX-2023-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相 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应提供 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 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 08时00分到2023年12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 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 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 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3年12月1 9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 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谈判文 件,下同),并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3-29;
2.项目名称: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
3.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2259.79万元,改造面积约2000㎡,改造内容包括展馆 相关设计、视频系统、灯光系统、音频系统、总控集成控制系统等设备;4.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对初步设计进行方案深化、施工图深化,以及完成 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全部设计服务(包括智能化设备、消防系统和空调系统的设 计深化等),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审,处理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图 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预算金额:296703.00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设计周期:30日历天;
9.建设地点:林州市石板岩镇画谷艺术小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规定,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 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相 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应提供 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 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 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承诺与原件一致)一套;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 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 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 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 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6004075XQ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总部大厦二楼
联系人:史修源
电 话:18530568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56919426K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宋建
电 话:0372-6831638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2-680885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修源
电 话:18530568220
2023年12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总部大厦二楼 联 系 人:史修源
电 话:185305682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372-6831638
电子邮件: 683163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3年1 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 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 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谈 判文件,下同),并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3-29;
2.项目名称:太行光影艺术馆项目深化设计;
3.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2259.79万元,改造面积约2000㎡,改造内容包括 展馆相关设计、视频系统、灯光系统、音频系统、总控集成控制系统等设备;4.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对初步设计进行方案深化、施工图深化,以及 完成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全部设计服务(包括智能化设备、消防系统和空调系统 的设计深化等),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审,处理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预算金额:296703.00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设计周期:30日历天;
9.建设地点:林州市石板岩镇画谷艺术小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规定,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 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 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3年以来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应 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 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
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 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 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 份;
(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承诺与原件一致)一 套;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 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 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6004075XQ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总部大厦二楼 联系人:史修源
电 话:18530568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56919426K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宋建
电 话:0372-6831638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2-680885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修源
电 话:18530568220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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