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凤跃山景观绿地提升及文化人防设施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金额
3625.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凤跃山景观绿地提升及文化人防设施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比选公告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07180051
-
项目名称:
象山县凤跃山景观绿地提升及文化人防设施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项目地点:
象山县凤跃山
-
项目基本情况:
景观范围内约168748平方米,其中游步道及景观节点提升40996平方米,电力铁塔2000平米,包含游步道、景观节点精心提升、现存的构筑物改造、绿化,电力铁塔迁改及辅助配套设施。
-
项目总预算:
3625.6万元
-
服务内容:
所有水土保持技术报告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比选办法:
随机摇号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93392.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93392元 ,上限:93392元
-
价格说明:
参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并下浮 60 %后作为该工程招标控制价。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18 10:44 至 2024-07-23 10:4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独立法人,需具备承建业务能力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项海波
-
联系电话:
59188408
- 联系手机:13736083835
-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河路669号A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