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翼云2023年浙中科创走廊“六城”协同在线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天翼云2023年浙中科创走廊“六城”协同在线开发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3CT0501004),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浙中科创走廊“六城”协同在线管理平台所需的软件开发服务,建设内容主要由创新地图、科创赋能、项目招管平台、统筹协调平台四个模块及一个科创数据仓构成,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采购估算为417.92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其他业务平台软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六城协同在线管理平台开发
标包2:产业链和创新链管理支撑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进度: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达到试运行条件,进入1个月的试运行期。
1.4服务地点:金华(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339.62万元,标包2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78.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唯一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标包1: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2个类似管理平台开发项目案例业绩(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标包2: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2个软件开发项目案例业绩(单个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6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本项目定制开发的功能模块的源代码版权归属为招标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1日08时00分至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人:苏宁,联系邮箱:suning0818.zgtj@chinaccs.cn)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3CT0501004”):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将军路32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编:310040 邮编:100079
联系人:程工 联系人:苏宁 黄凯鲁
电话:15305791821 电话:17326005040(苏)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uning0818.zgtj@c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suning0818.zgtj@chinaccs.cn/zbtousu@citcc.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