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十再生水厂清砂作业服务(第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十再生水厂清砂作业服务(第二次)。
1.2 采购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排水公司下属第十再生水厂1#、2#生化池自投运以来已连续运行较长时间,经潜水作业人员下潜摸排,发现部分单元存在积泥积砂的情况。生化池曝气器老化会导致好氧处理单元曝气效果不佳,造成积泥积砂。积砂会减少好氧区有效容积和水力停留时间,影响硝化-反硝化反应和好氧聚磷的正常进行及生化系统脱氮除磷的效果,导致出水水质波动,也进一步加速曝气器堵塞和老化,从而直接影响出水水质稳定。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再生水厂生化池的积砂清理及转运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生产情况协调服务时间,除采购人自主减产,成交供应商不可因服务周期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龙灯山社区石河村2组2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辅助类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领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28-6189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