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东陈乡美丽河湖片区建设工程—南龙河、平石河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697.6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7.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军挺0574-657737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东陈乡美丽河湖片区建设工程—南龙河、平石河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3]20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对南龙河、平石河进行整治提升,其中,南龙河位于东旦村,河道总长 460米,集雨面积 0.71 平方公里,本次整治长度414米;平石河位于红岩村,河道总长 1150 米,集雨面积0.94平方公里,本次整治长度955 米。工程等级为IV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护岸、桥梁、堰坝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697.62 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整治河道护岸、桥梁、堰坝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详见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相应概算建安费约589.65万元,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兴岗西路2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368586838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 系 人:史军挺、张佳萱
    电  话:0574-65773759/13429373850
    电子邮件:675972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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