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重新招标)
物业委托管理
物业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sjxnt-jt2024-0002
预算金额
150万元
招标公司
海安市凯顺瑞城业主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吕永亮1314292926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刘竞遥18020395165
中标公司
-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JSJXNT-JT2024-0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50万元/年,招标人为海安市凯顺瑞城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地点:海安市永安路·169 号。(2)项目规模: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总 建筑面积为116012平方米,容积率为1.7,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住宅建筑面积81136 平方米,其中住宅14栋,低层约 5526平方米、多层约7149 平方米、小高层约12450 平方 米、高层约56011平方米商业总面积为2500 平方米,配电房约590平方米社区用房约450 平方米;物业用房约467平方米;公厕约50平方米;总户数636户;电梯34台;总机动车 位674个(其中地下停车位614个、地上停车位38个、人防车位以实际为准):车棚数量: 以实际为准(具体建筑面积、外场面积,以现场勘查实际为准)(3)预算金额约150万元/ 年。(4)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5年:3+2 模式),合同签订采取续签的方式,服务 期满3年后,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70%及以上继续续签,若满意度 调查结果未达到70%,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期内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承担),连续三个月 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满意度,拟提请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授权业委会解除合同,并重新面向社会 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5)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
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 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菅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 式见附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在南通市承接过不少于2个8万平方米及以上(须含高层住宅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 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托管面积,如物业合同中不体现面积,需提供业主 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不得对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出 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 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09月27日17:3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 下邮箱 503029099@qq.com, 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在公告期限内 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 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安市高新区隆安北路56号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高新区隆安北路56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海安市凯顺瑞城业主 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组织招标,诚 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海安市永安路169号 (2)项目规模: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16012平方米,容积率为1.7,建筑密 度 35%;绿化率30%;住宅建筑面积81136平方米,其中住宅14栋,低层约5526 平方米、 多层约7149平方米、小高层约12450 平方米、高层约56011平方米商业总面积为2500平 方米,配电房约590平方米:社区用房约 450 平方米;物业用房约467平方米;公厕约50 平方米;总户数636户;电梯34台;总机动车位674个(其中地下停车位614个、地上停 车位38个、人防车位以实际为准);车棚数量:以实际为准。(具体建筑面积、外场面积, 以现场勘查实际为准). (3)预算金额:约150万元/年。 (4)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5年:3+2模式),合同签订采取续签的方式,服务期 满3年后,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70%及以上继续续签,若满意度调 查结果未达到70%,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期内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承担),连续三个月整 改仍达不到合格满意度,拟提请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授权业委会解除合同,并重新面向社会公 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5)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招标文件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 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 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 式见附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在南通市承接过不少于2个8万平方米及以上(须含高层住宅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 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托管面积,如物业合同中不体现面积,需提供业主 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不得对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出 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 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标中提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为虚 假或伪造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 入不良信誉。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 为,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信誉,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
件: (一)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请于2024年09月27日17:30 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有效的企业营业 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503029099@qq.com, 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 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在公告期限内领取的供 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至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9:00-09:30(未按时送达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海安市高新区隆安北 路56号),收件人:刘竞遥,联系方式:18020395165。 3、请各投标供应商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 字迹模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4、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 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采购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5、投标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6、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5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现代城支行 账号:32050164920000000673
4、保证金退还方式:转账、电汇 5、其它:(1)汇款请注明字样:“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物业委托管理项目保证金”; (2)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缴纳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 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以电汇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投标文件正本应放入电汇凭证复印件)。 (3)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未中标单位公示期过后3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在 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为捌万元。 2、递交时间:中标之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业委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4、履约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海安市凯顺瑞城业主委员会 开户行:海安农商银行海南支行 账号:320621046101000006851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合同时间截止后1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是本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凯顺瑞城业主委员会 地 址:海安市凯顺瑞城小区 联系人:吕永亮 电 话:131429292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 址: 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56号 联系人: 刘竞遥
电 话: 18020395165 电子邮件: 503029099qq.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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