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ndylycggs20230612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
中标联系人吴泽泉
中标联系人穆建龙13991450129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 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公司 租赁邮政公司所属房屋项目 采购公示编号: SNDYLYCGGS2023061204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23-06-14 08:3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2023-06-16 17:30:00
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项目编号:
 
 
 
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公司
租赁邮政公司所属房屋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盖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2023年6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6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13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14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就2023年租赁商洛邮政所属房屋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商洛电信市公司生产办公需要,在商洛邮政所属山阳、镇安、柞水、商州机构当地房屋,根据实际需求计划共37间。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租赁商洛邮政所属山阳、镇安、柞水、商州机构当地房屋37间,租期2年。
1.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1.3.1获取时间:20223年6月14日8:30---2023年6月16日17:30。
1.3.2获取地点:商洛电信分公司7楼安保与后勤中心。
1.3.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
2.应答文件的递交
2.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6月19 日10时00分,商洛电信分公司7楼安保与后勤中心。
3.供应商注册
3.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3.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6号
邮    编:726000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914-0914-2319855
13379146001
电子邮件:slwubo@chinatelecom.cn  slwuzequan@c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2023年6月13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0914-2319855
采购组织形式:R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 1月 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 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1.应答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2.应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3.★应答文件中凡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或页面)应盖单位公章,此外应答文件签字盖章还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骑缝章;
4.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1)应答文件应装订完整,密封后,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应答文件外层包封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
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公司生产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应答文件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联系人:穆建龙
联系电话:13991450129
5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9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2.1 报价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
2.2 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供应商漏写或者错写,将导致参选被否决;参选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不允许修改,否则将导致参选被否决
2.3 本项目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4参选总报价必须满足第四章技术规范书的所有要求。
2.5 供应商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的数值,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例:如出现所报价为50.352、50.356,均视为50.35)。
2.6报价中必须包含所有费用,报价必须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6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7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6号商洛电信大楼8楼会议室
8
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6号商洛电信大楼8楼会议室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商务规范书
商洛电信分公司租赁商洛邮政所属房屋合同
(电信租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限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陈小兵, 住所: 商州区名人街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1] : 91611000710019275Q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敏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2] :  91611000735370176E
住所:  商州区北新街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各项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一)甲方同意出租且乙方同意承租的租赁标的座落于陕西省商洛市邮政分公司机房、商州区公司杨斜、板桥、黑山、金陵寺,山阳县分公司中村、户垣、小河,镇安县分公司米粮、青铜,柞水县分公司曹坪等11处37间邮政支局房屋出租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作为经营场地或职工宿舍使用。总租赁面积为405(建筑面积□/使用面积R).双方同意,租金或其他根据面积计算的款项均以本款规定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R为依据。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具体状况以双方实地查看并交接验收为准,所签书面交接确认的文本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一为所租房屋和/或场地设施 、设备清单。
(三)甲方保证对租赁标的享有合法的出租权。租赁标的房屋产权证号码为                                                                      /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付款发票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等相关文件。租赁标的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       。
第二条  租赁标的的用途
该租赁标的用途为经营场地或职工宿舍。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约定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  2   年,即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
(二)租赁期满,在乙方已全部适当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赋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之权利,但乙方至迟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_1 _个月前向甲方发出要求续租的书面通知,且应该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_1_个月前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续租的租金标准由双方依照届时的市场水平友好协商确定。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续租的书面通知或与甲方未达成一致的,即视为乙方放弃其续租的权利。届时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搬离。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按以下第_1_种方式计算。
(一)固定租金方式
甲方自本合同约定的起租日开始收取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0.7元/日/平方米,除特别说明外,本合同中每月一律按30.42日计算。租金合计为每年人民币103500元(大写:壹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07000元(大写:贰拾万零柒仟元整)。
(二)递增租金方式
甲方自本合同约定的起租日开始收取租金。租赁期间第 / 年至第 / 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 元/日/平方米,此后自第 / 年起每 / 年租金标准在前一年□/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 / %,除特别说明外,本合同中每月一律按30.42日计算。租赁期间第 / 年至第 / 年租金合计为每 / (月/季/半年/年)人民币 / 元(大写: / );第 / 年至第 / 年租金合计为每 / (月/季/半年/年)人民币 / 元(大写: / );第 / 年至第 / 年租金合计为每 / (月/季/半年/年)人民币 / 元(大写: / )。
第五条  租金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租金按以下第_4_种方式支付。
1.月预付制;
2.季度预付制;
3.半年预付制;
4.年预付制。
(二)首期租金为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租金人民币103500元(大写:壹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的_10_日内,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第二期租金为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之租金人民币103500元(大写:壹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
(三)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  户  名  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91611000710019275Q 
开 户 行 名 称  :  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市商州支行
账           号: 2608070329100011963
行           号:   102803080128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91611000735370176E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一)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相应土地的产权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二)乙方应自行承担以下费用:
R1.水、电费;
R2.燃气费;
R3.供暖费;
R4.物业管理费;
R5.卫生费;
R6.有线电视费;
R7.通信费;
R8.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按月交纳,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费用账目,在甲方发出相关付款通知书后10日内将上述费用交付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的上述相关费用,如因乙方欠付上述相关费用导致相关公共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租赁标的提供公用事业服务的,因此给甲方以及其他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各项费用均为甲方代相关公用事业部门收取,甲方收取乙方交纳的上述各项费用后向乙方开具代收代缴之相关票据,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租赁标的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  日内,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下称“保证金”),其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之和[A3] ,共计人民币  /  元(大写:  /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足未按期交纳的保证金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超过30日仍不能按约定缴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A4] 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三个月租金之和。
(二)如因非乙方责任,起租日起30日后甲方仍不能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须将已收取之保证金、租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则甲方有权选择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所欠部分或全部债务甲方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所欠债务后,剩余保证金少于本合同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数额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保证金补足。逾期仍未补足的,甲方为避免损失的扩大有权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将在乙方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30日内将乙方已付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乙方交还租赁标的并符合第十六条的甲方验收条件;
2.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各项条款及付清全部应交纳的款项;
3.乙方办妥以租赁标的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
(五)乙方不得自行将保证金用于抵消其应交付的租金。同时,乙方亦不得将退回保证金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置担保。
(六)如租金在租赁期限内有所增加,乙方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三个月的租金之和。
(七)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则上述保证金继续作为履约保证金的等额部分使用。双方续签的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在续签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八) 本租赁项目  /  履约保证金
(免交则注明“免交”字样,不免则注明“交纳”;若免交履约保证金的,则不适用上述(一)至(七)条款)。
第八条  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一)甲方预定于  /  年  /  月  /  日(下称“交付日”,应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如甲方实际交付租赁标的的日期先于交付日,乙方有权选择提前接收租赁标的或在交付日接收租赁标的;如实际交付租赁标的日期晚于交付日,则本合同中所述的起租日、租赁期限及租期届满日相应顺延。
(二)乙方应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处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在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之时或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于租赁标的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将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应支付款项后,应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双方签署租赁标的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了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三)若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标的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若乙方在交付日起超过30日仍未办理租赁标的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向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乙方之前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维修、装修及改建
(一)维修
1.甲方负责对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对装修改造部分、增设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负责对承租房屋及屋内设施的日常基本性的清洁、保养和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外内立面、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任何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或要求乙方负责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影响使用的相关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排除威胁安全的因素,共同确保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若乙方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者发现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只负责维修故障,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二)装修及改建
1.如果乙方计划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雇佣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情况等),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本条款的工程费用及对乙方增设附加的室内装修、设备等的一切费用,不论其账单上的户名及名义如何,均应由乙方负担。
2.乙方如对租赁标的的建筑结构、主要设施进行重大改动时,需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因审批施工图须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就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机电系统需进行改建工程时,需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
4.在进行装修工程前,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条款必须指定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5.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租赁标的实施下列行为:
(1)对涉及租赁标的建筑结构做任何改动;
(2)在房屋外墙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
(3)穿凿、切断或连接房屋的任何管道;
(4)擅自安装及增装空调机、采暖设备和制冷设备、烹饪设备和其他机械或固定设施;
(5)安装凉棚、旗杆、天线或其他突出物。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恢复原状。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仍未恢复,则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拆除未经甲方同意改建、增建的设备及装置,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和/或场地的进入
(一)甲方的从业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进入乙方所租房屋和/或场地时,应预先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如发生紧急情况,甲方来不及预先通知时,无论乙方有无值守人员,均可直接进入房屋和/或场地处理紧急情况。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二)若双方未签署续租合同,甲方可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90日内,提前一日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一般工作时间陪同新租户参观乙方承租的房屋和/或场地,乙方不得反对,并应向甲方提供协助。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同意遵守下列有关条款:
(一)保证租赁标的的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故障,接到乙方通知后应派人维修。但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使租赁标的内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保证租赁标的可供乙方正常使用。
(三)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
(四)享有收取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五)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终止、解除等情形发生时收回租赁标的的权利。
(六)本合同成立以后房地产价格、行业/企业主管部门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变更有关条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七)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享有,乙方租赁项目后,如需要在租赁区域内及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广告,须将详细的广告发布方案报送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每年向甲方另行交纳广告位租金  /  元(大写:  /  ),并承担广告违法或者侵权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按时缴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活动。乙方有责任确保租赁标的内的装修、间隔等符合消防、建筑或其他有关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四)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标的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租赁标的因上述情况遭致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标的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安全、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按相关要求限期改正。乙方应制定完善的消防、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对员工定期进行防火及安全教育,如因乙方未执行相关规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侵权损害,导致甲方或他人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在租赁期内,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性,乙方的营业执照于每年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市场主体信息系统信用记录。
(七)本合同中所述乙方的责任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从业人员、顾客、访客或其他相关人员,并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标的内部装修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九)禁止乙方有下列行为:
1.不得在租赁标的内存放,也不得允许他人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发出强烈气味的物品以及法律禁止的持有的其他物品,乙方不得在租赁标的内制造或渗漏任何具有强烈异味或从事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活动;
2.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以之作为抵押等担保;
3.不得将甲方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用其他方式交于第三人或允许第三人共同使用或用乙方以外的名义向外揭示;
4.不得将属于甲方的租赁标的内的室内装饰、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或者专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或以之作为抵押等担保;
5.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租赁标的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6.不得在租赁标的外部发布任何经营性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悬挂必要的企业标识。
(十)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产权人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向乙方发出租赁标的转让的通知后,本租赁合同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即按照甲方通知转让给租赁标的受让人,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向租赁标的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甲方已将租赁标的真实权属情况完全、准确的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租赁标的的相关权属情况,并不因租赁标的的任何权属情况向甲方提出相关责任的权利主张。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交纳或补足租金和其他任何应付款项;逾期交纳须按逾期天数向甲方交纳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按应交款额之每日千分之五计算。上述违约金应自该拖欠款到期应付日之次日起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拖欠款项的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此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补救措施。
(二)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由于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时,甲方也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将生效法律文书送交法定征信机构。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及责任的免除
(一)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仅包括租赁标的所在地发生的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恐怖事件、社会动乱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四)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严重损坏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乙方仍无法继续使用,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他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为进行必要的建筑物的维修保养工程,以及非甲方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通讯等)致使公用设施的临时性停止使用;
2.由于其它承租人或第三人原因,致使乙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自行向其它承租人或第三人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致害人主张权利;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4.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
5.由于电力、燃料、材料、水等的供应缺乏而使公共设施中断;
6.因政府及其它组织施工造成的影响。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一)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向甲方交还租赁标的,并与甲方共同验收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自然损耗除外)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亦有权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的现状收回租赁标的而无须另作补偿。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书面通知对方后,本合同终止。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标的,本合同亦因此而终止。并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所缴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如所交付的保证金不足本合同约定的金额,除已缴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部分款项作为违约金。
1.乙方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处罚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或补足租金、保证金或本合同约定应付的其它款项,逾期达30日以上的;
3.乙方或其受雇人员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任何条款或因此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予纠正及赔偿的;
4.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合并或重组导致的清算除外);
5.若乙方在租赁期终止前,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标的转租或部分转租、出借他人;
7.乙方在租赁标的内的物品被执法单位合法查封或扣押,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或其他有损出租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时;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及相关联的出租人建筑物或其它设备受到损坏,情节严重的;
10.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九)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租赁标的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征收范围的,征收所得各项补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搬迁,合同亦自动终止。
(五)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若乙方尚未缴清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或尚未就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充分赔偿,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及其他财产搬出,直至乙方缴清有关费用或者对甲方进行充分赔偿。
第十六条  租赁标的物的交还
(一)本合同履行完毕或按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形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租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当日或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还租赁标的。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还租赁标的时,甲方有权令其立即搬出并视为乙方放弃租赁标的内的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前述物品,乙方对此无异议,亦放弃追究甲方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之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清除、清理、处置前述物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标的的赔偿金。
(二)乙方交还租赁标的时,其所承租的租赁标的应处于良好和可出租状态,自然损耗除外,以甲方的验收为准。如甲方发现系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及设施损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或在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损坏部分的维修费用。
(三)合同到期终止的,对于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标的的添附,乙方交还租赁标的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不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修,乙方无权要求补偿;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若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则乙方应拆除,为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拆除对房屋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乙方不按照上述规定退还租赁标的的,甲方可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必要措施直至乙方退还租赁标的,乙方对此予以认可,无异议。
第十七条  放弃权利
甲方放弃本合同各项条款约定的任何权利只能以甲方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准。乙方缴付租金或其它款项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或甲方同意乙方少缴款额时,不影响甲方追索其他欠租欠款的权利,亦不影响甲方按本合同或按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任何争议进行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公司
地  址:商州区名人街                    地  址:商州区北新街106号
联系人:穆建龙  董楠                    联系人:吴泽泉
电  话:0914-2288233                    电话:13379146001
13991450129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未履行义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根据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备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交验清单、  /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五)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六)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附件:
附件一:所租房屋和/或场地设施
、设备清单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限于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情形)
附件三:乙方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授权书
附件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限于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适用指引
 
本合同供邮政企业出租房屋参考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条款:房屋的概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法、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的交纳、房屋的维修责任、房屋的交付和返还、双方权利义务、通知、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附则等。
本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的概况,应明确约定所租赁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质量,用于出租的房屋应当具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房屋权属证明。
2.租赁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租金及其支付,房屋的租金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确定,支付租金期限一般以季度、半年或者年度计算。
4.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依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5.合同应当明确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以及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应当承租人无偿拆除,但不得损害所承租的房屋或者无偿转让给出租人。
6..房屋的维护责任,可以约定房屋的日常维修可以由承租人负责,但属于结构性大修由出租人负责。
7.添付物品的处置。租赁期满出租人可以不要求承租人回复原状,但不对添付物给予补偿;也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并承担有关费用。
8.履约保证金条款,除约定收取现金外,还可以约定开设保证金账户或者出具银行保函。在开设保证金账户的情形下,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以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抵付其因蒙受的实际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
9.考虑到房屋租赁期限较长,如发生房地产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等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致使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明显不公平的,出租人可以依照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0.合同文本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签订合同时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电信计划租赁邮政房屋确认表2023.6
属性
单位
具体地点
面积或间数
租金                  (月/间/元或㎡)
年租金
备注
门面房
其它用房
门面房
其它用房
电信租
邮政
山阳
中村
 
4
 
200.00
9600
2023年4月双方确认:
1.户垣2间门面房,2间机房,3间宿舍,1间油机房,共8间。
2.小河邮政支局装修后,除2间机房,院内1间发电机房外,不再使用其他房屋,共3间。
3.曹坪支局1间机房,1间油机房,三楼1间一直空置,退回,目前用2间。
4.青铜1间门面房,2间机房,1间办公室,1间宿舍,共5间。
5.高峰支局已经搬走,不再使用邮政房屋。
户垣
2
6
500.00
200.00
26400
小河
 
3
 
200.00
7200
柞水
曹坪
 
2
 
200.00
4800
镇安
米粮
1
5
500.00
200.00
18000
青铜
1
4
500.00
200.00
15600
高峰
 
0
 
200.00
0
商州
杨斜
 
2
 
200.00
4800
板桥
 
2
 
200.00
4800
黑山
 
2
 
200.00
4800
金陵寺
 
2
 
200.00
4800
市邮政局
市邮政局
 
1
 
 
2700
电信合计
37
4
33
 
 
103500
2023年6月商谈新签
2023.6.1--2025.5.31
电信代表签字:           时间:
邮政代表签字:          时间: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电信生产办公用房基本标准
一、房屋
1.须为混凝土结构房屋,每间不少于18平米;
2.水、电设施到位,门窗墙体安全,屋顶无渗漏;
   3.允许租赁使用方进行加固修缮、硬化、增加标识标线等改造;
二、院落及附属设施
4.和甲方分支机构在同一院落、楼梯内的租赁房屋,甲方应给予出行通道、施工作业便利。
三、其他
    5.能通确保租赁期间外围村组、其他相邻单位的物业、治安、环境协调保障。
    6.在合同租期内,甲方拥有出租房屋产权或支配权。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  报价表
 
 
 
一、应答函
应答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商洛邮政所属房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中段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2023年  月  日
 
 
 
 
 
 
 
 
 
 
 
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商洛邮政所属房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3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2023年   月  日
四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商洛邮政所属房屋项目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不含税价格(元)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公司租赁商洛邮政所属房屋
 
 
 
 
租赁期
2年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
月 日  
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就属于其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就属于其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过高,可定位不低于一个月租金
对于指向性比较明确的条款,要么及时更新,要么概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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