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19080800122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190808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县聚喜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个性化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190808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婚姻登记个性化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个性化服务项目包括五大项:1、前台咨询引导服务;2、复印证件和拍摄证件照服务;3、结婚颁证服务;4、婚姻辅导服务(含离婚劝导服务);5、宣传教育服务。 3 16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698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1

前台咨询引导服务

/

/

3

138000.00

414000.00

2

复印证件和拍摄证件照服务

/

/

3

150000.00

450000.00

3

结婚颁证服务(含结婚、金婚、银婚)

/

/

3

120000.00

360000.00

4

婚姻辅导服务(含离婚劝导服务)

/

/

3

78000.00

234000.00

5

婚姻宣教服务

/

/

3

40000.00

120000.00

6

婚姻案例成果转化服务

/

/

3

40000.00

120000.00

合计报价

1698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01 —— 2023-02-28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对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提供个性化服务,

树立为婚姻当事人服务的宗旨,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个性化、便民化建设水平为中心环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个性服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内容便民化”的工作目标,优化登记窗口服务环境,提高登记人员综合素质,强化登记机构内部管理,降低离婚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展、整体推进且各具特色的良好态势。

从历年统计情况看来,婚姻登记数量攀升、个性化服务数量超预期、市场人工成本上涨等,婚姻登记处提议,在原有五大项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拓展颁证服务内容的同时新增一项服务,具体包含如下:

1、前台咨询引导服务;2、复印证件和拍摄证件照服务

3、结婚颁证服务(含结婚、金婚、银婚4、婚姻辅导服务(含离婚劝导服务5、婚姻宣教服务;6、婚姻案例成果转化服务。

[if !supportLists]1.1[endif]前台咨询引导服务

[endif]布置婚姻登记大厅;

[endif]制作公示牌,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婚姻登记流程、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婚姻登记大厅醒目处张贴;

[endif]提供 5*7小时咨询电话服务;

在婚姻登记大厅配备前台接待人员,为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人群提供问询引导服务。

[if !supportLists]1.2[endif]复印证件和拍摄证件照服务

[endif]免费提供婚姻登记相关资料的复印;

[endif]免费提供婚姻登记证件照的拍摄、冲印。

[if !supportLists]1.3[endif]结婚颁证服务

布置颁证大厅;

免费为新人提供日常颁证服务

[endif]举行个性化的特约颁证仪式含结婚、金婚、银婚

[if !supportLists]1.4[endif]婚姻辅导服务含离婚劝导服务

[endif]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进行调解及心理辅导;

结合社会资源,对婚姻问题家庭进行跟踪劝导。

[if !supportLists]1.5[endif]婚姻宣教服务

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婚姻相关宣传工作;

举办婚姻相关知识讲座。

[if !supportLists]1.6[endif]、婚姻案例成果转化服务

[endif]记录、整理、归档婚姻辅导个案编制成书籍;

[endif]婚姻辅导手册撰写与推广。

注:除本章第 4 条规定的由采购人提供工作场所和所列办公设施设备外,投必须包含其他所有服务相关的人员、设施设备及耗材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一年首期凭婚姻登记服中心出具的报告付款(第一年度总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9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一年中期凭政府采购简易验收单付款(第一年度总额6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6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3.33,说明:第一年末期凭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凭考核结果付款(第一年剩余10%和第二年度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9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二年中期凭政府采购简易验收单付款(第二年度总额60%)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6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3.33,说明:第二年末期凭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凭考核结果付款(第二年剩余10%和第三年度3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9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三年中期凭政府采购简易验收单付款(第三年度总额60%)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4,说明:第三年末期凭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凭考核结果付款(第三年的剩余10%)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仙路支行(长沙县聚喜社会公益服务中心:8201040000002164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前台咨询引导服务

1政部门服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登记处服务环境的好坏现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婚姻登记大厅布置要求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服务区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给结婚当事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2公示牌张贴要求做到“四上墙”婚姻法律法规、登记处职公开(登员职及照、办公时、咨和投电话“二法律关系

(3)班时步,开设度,务;

4)前台接待人员 2 人要求熟悉婚姻法律法规、登记程序等与婚姻登记相关的知识,并接受过礼仪方面的培训。

2、 复印证件和拍摄证件照服务

1)证件照拍摄人员要求持有摄影师证,并具备六年以上

(2),数码照相打印机、300WS 专业影室(含柔光箱)闪光灯等摄影器材;

(3),要求提供打印、复印设备、耗材及设备的维修保

(4),所提供的摄像耗材为专业照片级高光彩喷相纸

(5)所提供的打印、复印耗材为A4复印纸,克重不低于70g

3、结婚颁证服务(含结婚、金婚、银婚)

1)配备专业的颁证师 1人提供日常颁证服务;

2)则上每周一次大节日、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等调整特约颁证日期,但每年度举办的特约颁证仪式不少于 52 次;

3)特约颁证仪式组织形式多样,要求组织策划不少 3种特约颁证仪式的形式;

(4)要求特约颁证特邀嘉宾本土笑星、艺人及有威望的知名人士;

(5)特约颁证仪式举行时间、形式、特邀嘉宾个人介绍等信息必须在婚姻登记大厅醒目处至少提前三天进行公示;

(6)颁证仪式可进行微信直播。

7)颁证师具有社会工作师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或湖南省民政厅颁发的婚姻登记颁证员资格证书

4、 婚姻辅导服务(含离婚劝导服务)

[if !supportLists](1)[endif]婚姻家庭辅导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社工资格;

——心理咨询师资格;

——律师资格。

[if !supportLists](2)[endif]婚姻家庭辅导员应具有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具备良好的婚姻家庭辅导经验。

[if !supportLists](3)[endif]配备的离婚劝导人员 1人具有社会工作师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或具有二级

及以上婚姻家庭咨询师证

5、婚姻宣教服务

(1)知识讲座课时安排原则上每月安排 1次,每次 2课时每课时45分钟,因国家法定假日原因可做调整,但

每年度课时安排不少于 12 次 24 课时;

(2)知识讲座讲师要求具备心理学辅导讲师资格认证每月知识讲座时间安排、知识讲座内容、讲师个人介绍等信息必须在婚姻登记大厅醒目处在上月末进行公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6、 婚姻案例成果转化服务

(1)记录、整理、归档婚姻辅导个案编制成书籍;

(2)婚姻辅导手册撰写与推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序号

服务名称

包含内容

1

前台咨询引导服务

前台人员工资、定期礼仪培训

2

复印证件和拍摄证件照服务

摄影师工资、设备及损耗、耗材

3

结婚颁证服务(含

结婚、金婚、银婚

颁证员工资、特邀

颁证氛围布置

4

婚姻辅导服务(含离婚劝导服务)

婚姻辅导员工资、

辅助辅导资料制作

5

婚姻宣教服务

心理学/婚姻关系辅导方面讲座但每年度课时安排不少于 12 24

6

婚姻案例成果转化服务

个案编辑印刷、制书;婚姻辅导手册撰写与推广

签订合同第一次付款由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依据相关进度和开展情况,出具简单的进度说明方能付款。年中按局内部采购制度对婚姻登记个性化服务进行验收,方法是按简易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年中由长沙县民政局从湖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付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工作场地及设备

在婚姻登记大厅安排相关服务的工作场地,由甲方负责工作场地的装修,乙方提供多媒体智能控制系统(包括投影仪、投影幕、电视机、音响系统、灯光系统、摄像系统、电脑及系统软件、办公桌椅、咨询台等办公设施设备

2、现场设备材料保管

现场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遗失等问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资料移交

服务期满后,乙方负责将整个项目所有资料归档,甲方可随时查看。

4、服务响应时间:提供 7*24小时的服务;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个小时内响应服务内容。

5、人员变动、变更、离岗前向县民政局报批,获准 1周内新人员补充到岗2周内向县民政局报备。

7.违约责任

乙方将项目转包和未能在合同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款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按采购需求和考核办法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长沙县民政局 地址: 星沙街道板仓北路178号
法定代理人: 王志国 法定代理人: 李超
委托代理人: 王质 委托代理人: 刘莎
电话: 0731-84069142 电话: 0731-84021520
传真: 0731-8406914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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