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
纯电动大型垃圾压缩车
纯电动中型洗扫车
纯电动大型洗扫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tjrr-20241224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赵工022-66386611
招标代理机构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颖
标书截止时间
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20
公告正文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TJRR-2024122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方式 为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11200005428000397)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 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 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驾 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 证、护照、驾驶证等)。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的
接受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 证明。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起)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 参与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 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 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过程中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情况,同时否决这两家单位的投标资格。 8、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投标:需具备与从事 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具有相应的研发软件、研发人员)、生产能力(需要 具有下料,焊接,涂装,总装对应的设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检验设备)、售后服务保 障能力;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具备生产厂家所出具的授权代理书并加盖公章,代 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所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并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需承诺 对所投产品的物权具有合法供货证明同时满足并提供第①条生产厂家具备的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 2025年0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现场 领取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法定代表人报 名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③若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报名: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受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到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 江路交汇处香年广场写字楼B座11层领取招标文件;【网络领取:将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发至我单位邮箱:ruirongbm@126.com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书 中标明受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经招标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单位联系人发送 缴费信息,请投标人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谢谢合作!)】。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前需 要在投资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eco-city.com/)上注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香年广场B座11层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汇处香年广场写字楼B座11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交货地点 天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纯电动新能源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拟采购纯电动中型洗扫车、纯电动大型洗扫车、纯电动大型垃圾压缩车等共计10辆,具体 采购车型、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情况再行确定。详见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全 部内容。 3、采购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需车辆供应,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车辆交付。(具 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5.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人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7.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发生的推迟、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自行承担参 与项目的全部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证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津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中津大道与中天大道交口(生态城环卫之家) 联系人: 赵工 电 话: 022-663866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联系人: 李颖、宋金玲 电 话: 88262027-892 电子邮件: ruirongb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剂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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