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金额
1133.6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53a005240010812
预算金额1133.61万元
招标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阮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购置项目已经批复,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购置
2.2招标编号:C53A00524001081
2.3项目概况:红河卷烟厂现配置有2台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单台额定蒸发量为25t/h,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过热蒸汽温度为300℃。为增强锅炉保障能力,使锅炉热力系统的可延展性得到提升,与现有锅炉科学合理搭配运行,提升锅炉热效率,现需购置一台15t/h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
2.4招标内容
2.4.1.购置1台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额定蒸发量15t/h,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过热蒸汽温度300℃。
2.4.2.购置锅炉配套的辅联设备。包含过热器、空气预热器、一级节能器、二级节能器、超低氮燃烧器、风机、阀件、电控柜、仪器仪表等设备设施。
采购内容及要求:
(1)蒸汽锅炉1台,额定蒸发量为15t/h的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表压),温度为300℃。
(2)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体、超低氮燃烧器、风机、消音罩、一级节能器、二级节能器、过热器、空气预热器、锅炉本体上的阀门及附件、燃料输送(调压)系统、电控柜、仪器仪表、锅炉自控系统(要求有燃烧自动调节、安全保护等功能),其它锅炉必须配备的设备(或装置)。
(3)购置锅炉确定选用全自动燃气过热蒸汽锅炉,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证书上载明的公司注册国生产锅炉本体、一级节能器、空气预热器、二级节能器和过热器,锅炉本体上所用的控制系统、仪表测量等装置及附件必须在品牌注册国生产或组装测试,交货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锅炉房内。
2.6项目工期
2.6.1.供货周期:27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
2.6.2.设备完成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后,招标人有视项目进度情况要求中标人适当推迟发货时间的权利,中标人在发货前需得到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货。招标人推迟发货的时间不计入项目工期。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承诺完成项目的最短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锅炉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2.8质保期:24个月,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招标规模(含税):¥11,336,100.00(大写:壹仟壹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其以上等级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2022年(202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不得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购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和汇款信息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0/份(大写:每份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现场获取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10室(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4.5未按规定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第一会议室(5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联系人:阮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工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购置项目已经批复,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购置
2.2招标编号:C53A00524001081
2.3项目概况:红河卷烟厂现配置有2台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单台额定蒸发量为25t/h,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过热蒸汽温度为300℃。为增强锅炉保障能力,使锅炉热力系统的可延展性得到提升,与现有锅炉科学合理搭配运行,提升锅炉热效率,现需购置一台15t/h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
2.4招标内容
2.4.1.购置1台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额定蒸发量15t/h,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过热蒸汽温度300℃。
2.4.2.购置锅炉配套的辅联设备。包含过热器、空气预热器、一级节能器、二级节能器、超低氮燃烧器、风机、阀件、电控柜、仪器仪表等设备设施。
采购内容及要求:
(1)蒸汽锅炉1台,额定蒸发量为15t/h的卧式火管(单炉胆)燃气锅炉,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表压),温度为300℃。
(2)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体、超低氮燃烧器、风机、消音罩、一级节能器、二级节能器、过热器、空气预热器、锅炉本体上的阀门及附件、燃料输送(调压)系统、电控柜、仪器仪表、锅炉自控系统(要求有燃烧自动调节、安全保护等功能),其它锅炉必须配备的设备(或装置)。
(3)购置锅炉确定选用全自动燃气过热蒸汽锅炉,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证书上载明的公司注册国生产锅炉本体、一级节能器、空气预热器、二级节能器和过热器,锅炉本体上所用的控制系统、仪表测量等装置及附件必须在品牌注册国生产或组装测试,交货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锅炉房内。
2.6项目工期
2.6.1.供货周期:27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
2.6.2.设备完成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后,招标人有视项目进度情况要求中标人适当推迟发货时间的权利,中标人在发货前需得到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货。招标人推迟发货的时间不计入项目工期。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承诺完成项目的最短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锅炉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2.8质保期:24个月,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招标规模(含税):¥11,336,100.00(大写:壹仟壹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其以上等级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2022年(202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不得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购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和汇款信息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0/份(大写:每份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现场获取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10室(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4.5未按规定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第一会议室(5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联系人:阮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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