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869.3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31
预算金额6869.3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建伟18939379599
招标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团杰0393-72191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31

2.项目名称: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869.32万元

一标段:预算金额2180.3万元;二标段:预算金额3574.02万元;三标段:预算金额111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5.2标划分:3个标段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5.4核心产品:一标段:高端64排128层螺旋CT系统;二标段:中高端麻醉工作站;三标段:重症监护仪。

5.5采购范围: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运行、维护、软件升级,如有)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90天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5.7交货地点:合同中规定的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1.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释 义》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为子公司 、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 ,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度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格式15),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资格特殊要求

3.1所投的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医疗器械提供)。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仅医疗器械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无

四、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3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3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北和义路东侧        

联系人:杜建伟                     联系方式:18939379599

2、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政府综合楼东南角二楼

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方式:0393-7219107

3、监督单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东段             联系方式:0393-7213676    

                                        

 

发布人: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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