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川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17/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cq(dt)20170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37532412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川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项目编号 SSCQ(DT)2017043
委托法院 阳高县人民法院
标的名称 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川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标的类型 机动车
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交易方式 竞价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1-28
起拍价(保留价) 3.81(万元)
加价幅度 500元
竞价会日期 2017年12月15日10时至2017年12月16日10时 项目保证金(万元) 0.5
公示媒介

2017年11月28日于阳高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淘宝平台进行公告。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川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拍卖依据

1. 阳高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初字第282-1

2. 山西恒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评估结论书晋恒评字【2017】第079号

拍品所有人

章士清

拍品现状

车辆类型

货车、牵引车

备注

该车已被阳高县人民法院扣押

优先购买权人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别告知

1、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费、上牌费及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过户时年审逾期的,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年审过户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4、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

5、拍卖成交,从车辆移交至买受人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成交的车辆,按规定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7、本次拍卖不涉及保险过户事宜。买受人在接收车辆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自行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8、所购车辆欠缴的车船税、保险等滞纳金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保险办理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价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慎重出价。

标的描述

(1)车辆概况

解放牌CA4206P1K2T3EA80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冀G68447,车辆识别代号:LFWRKUMF59AC15282,发动机号:51436498)和川腾牌HBS9403CLX型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牌号:冀GP197挂,车辆识别代号:LA939VRC690HBSK86)各一辆,牵引车外廓尺寸6475×2490×3350mm,整备质量6990Kg,最大设计牵引质量34015Kg;挂车外廓尺寸12500×2500×3450mm,整备质量6900Kg,核定载质量:33000Kg,车身颜色:红色,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9月3日。

(2)性能参数及配置

发动机:一汽解放无锡柴油机厂CA6DL1-28E3F柴油发动机,功率为209KW,发动机排量为7700CC,牵引车轴数:3,轴距:1700+2450(mm),防抱死系统:有,最高车速:90km/h。

3)静态检查

冀G68447解放牌CA4206PlK2T3EA80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车架号(VIN代码)、出厂铭牌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相符;该车外观:前杠、前面板、右轮眉、右大灯、左右雾灯因碰撞损坏,前围板有焊接维修痕迹,右倒车镜损坏,右侧围有碰撞痕迹,左右第二轴车轮挡泥板损坏,电瓶护罩损坏,右上车踏板损坏,左侧油箱有碰撞痕迹。驾驶室内部:车顶及四周内饰板陈旧且污迹严重,工作台及其它塑料件老化,座椅老旧破损;发动机舱:发动机胶管、线路老化较严重,有渗漏现象;传动轴脚套有老化现象,悬挂及减震系统使用正常,轮胎磨损正常。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长,蓄电池已严重亏电。

冀GP197挂川腾牌HBS9403CLX型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架号(VIN代码)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相符;货厢栏板、立柱、底板锈蚀较严重,侧面防护架和锁杆等处有变形生锈痕迹,货厢尾部灯具齐全,轮胎磨损较严重,悬挂、减震系统正常。

4)动态检查

由于车辆蓄电池严重亏电,且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进行道路运动测试。

注:标的物情况摘自山西恒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评估结论书(晋恒评字【2017】第079号),其他具体详情请参看评估报告。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阳高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121510时至20171216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阳高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川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解放牌CA4206P1K2T3EA80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冀G68447,车辆识别代号:LFWRKUMF59AC15282,发动机号:51436498;川腾牌HBS9403CLX型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牌号:冀GP197挂,车辆识别代号:LA939VRC690HBSK86。(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3.81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物情况摘自山西恒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评估结论书(晋恒评字【2017】第079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1214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李女士,13753241265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1212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费、上牌费及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过户时年审逾期的,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年审过户手续。所涉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本次拍卖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拍卖成交,从车辆移交至买受人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成交的车辆,按规定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本次拍卖不涉及保险过户事宜。买受人在接收车辆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自行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所购车辆欠缴的车船税、保险等滞纳金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保险办理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价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慎重出价。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1212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1222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高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行,账号:04213001040016892(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李女士,137532412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352-67886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阳泉县龙泉镇学府街第四中学南

阳高县人民法院

20171128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阳高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121510时至20171216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阳高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拍卖公告信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李女士,13753241265(节假日休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71222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高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行,账号:04213001040016892(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买受人在缴纳余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含复印件2份)及相关身份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阳高县人民法院(地址:阳泉县龙泉镇学府街第四中学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原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费、上牌费及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352-67886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阳泉县龙泉镇学府街第四中学南

阳高县人民法院

20171128

预展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所属部门 大同办事处
联系电话 13753241265 联系人
地址 大同市城区山煤国际大厦九层
附件下载
裁定书.docx
大车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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