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 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 让公告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认定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20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 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汇入我行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 下:
户名: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001012241990006。
保证金其他要求:转入时请备注“2024第1期个贷资产包保证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 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 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 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交易尾款。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 信息:
户名: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001012241990006。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竞买成功的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挂牌后,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知悉并同意如下内容:
1.意向受让方具备监管机构、银登中心对受让方资质的有关规定,因意向受让方违反该规定 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出让方发布的转让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 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出让方已对本项目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和披露。意向受让方已对本项 目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本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和风 险,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且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 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4.本项目所涉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政策限制,如出现如下情况,意向受让方承诺不会因任何原因向出让方及出让方的分支机 构进行追索:(1)意向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小于标的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 额;(2)无法继续享有该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3)无法 享有出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 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再次 将该资产包中的资产对外转让,不通过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不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 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6.意向受方完全接受、同意遵守出让方在交易基准日后至成交前这一管理期间已落实的各项
清收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减免、分期还款等,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7.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出让方要求参与竞价,竞价期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除其他资产 管理公司的公平竞争、损害转让方或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与出让方个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出让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否 则其报价作废,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8.本项目交易基准日至成交协议签订日期间的收益(如有),归出让方所有。
9.本项目于银登中心挂牌、转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另行向银登中心缴付。10.本项目成交协议签订日后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本项目标的债权的费用,债权 转让通知费用,变更诉讼、仲裁及执行主体的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11.本项目有部分为线上发放的贷款,均有借款合同,但不排除存在部分贷款未留存借款人 身份证件影像或留存的借款人身份证件影像模糊,仅可交接出让方系统下载导出的借款合(加盖出让方公章)、借款人身份证影像复印件(如有,加盖出让方公章)及生效法律文书(如有)。
12.本项目有部分为线下发放的贷款,均有纸质版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存在线上自动生 成的合同编号与纸质版合同编号不一致现象。
13.本项目标的自交易基准日至标的相关权利移转给受让方之日可能发生变化,受让方承认 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变化而请求出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意向受让方履行约 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杏强
联系电话:18928937776
电子邮件:gdhxyh_zccz@ghbank.com.cn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交易基准日 | 20241021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151,471,493.50 |
资产笔数(笔) | 1398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184,300,570.67 |
借款人户数(户) | 1020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335,772,064.17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1593.59 | 其他费用(元) | 2,349,163.36 |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 | 3,646,132.13 | 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 | 329,188.30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46.49 | 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 | 417,826.00 |
五级分类情况 | 损失 1398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1398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1273 笔;保证 125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886 笔;执行中 290 笔;已判未执 203 笔;已仲裁 19 笔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20 09:0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0 10:0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起始价(元) | 3,388,200.00 |
加价幅度(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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