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丰县民政局 拟对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选定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包企业通过韶关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参加。凡成功报名参与项目交易,即代表意向承包企业已经充分理解和完全响应本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在交易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项目具体交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SGXE-XF240042
2.项目名称: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
4.预算金额(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40 元
5.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03月29日 16时45分 至 2024年04月03日 16时44分止
6.报名时间:自 2024年03月29日 16时45分至 2024年04月03日 16时44分 止
7.报名: 报名流程详见韶关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意向承包企业操作手册
8.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6时50分
9.网上答疑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6时50分
10.承包人选取规则: 直接选取
11.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新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 /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衍 联系电话:0751-2198025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3)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填写说明:如有代理机构须填写此项,否则不填写)
(4)行政监督部门: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建筑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2252501
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韶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住管局)企业库内的施工企业报名。
1.承包人资格
承包意向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2.项目具体要求
(1)承包内容及规模:对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原卫生站加建钢结构、装修及购买设施设备。
(2)工期:60 日历天
(3)质量要求:
(4)其他要求:1、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依据实际情况,向业主方提出变更工程量或施工方案的建议,从而确保工程建设完成后,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能够达到最佳使用效果。2、本工程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3、该工程竣工完成后中选方需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和结算资料)方可开展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4.根据关于印发《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事项下浮方案(试行)》的通知(新财[2015]43号)文规定,建安费按规定下浮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新丰县民政局
2024年03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SGXE-XF240042
2.项目名称: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
4.预算金额(元):免费注册即可查看.40 元
5.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03月29日 16时45分 至 2024年04月03日 16时44分止
6.报名时间:自 2024年03月29日 16时45分至 2024年04月03日 16时44分 止
7.报名: 报名流程详见韶关市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意向承包企业操作手册
8.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6时50分
9.网上答疑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6时50分
10.承包人选取规则: 直接选取
11.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新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 /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衍 联系电话:0751-2198025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3)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填写说明:如有代理机构须填写此项,否则不填写)
(4)行政监督部门: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建筑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2252501
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韶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住管局)企业库内的施工企业报名。
1.承包人资格
承包意向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序号 | 资格名称 |
1 | 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或以上) 必须满足 |
2.项目具体要求
(1)承包内容及规模:对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原卫生站加建钢结构、装修及购买设施设备。
(2)工期:60 日历天
(3)质量要求:
序号 | 质量要求 |
1 | 合格以上,并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
(4)其他要求:1、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依据实际情况,向业主方提出变更工程量或施工方案的建议,从而确保工程建设完成后,新丰县丰城街道坳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能够达到最佳使用效果。2、本工程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3、该工程竣工完成后中选方需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和结算资料)方可开展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4.根据关于印发《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事项下浮方案(试行)》的通知(新财[2015]43号)文规定,建安费按规定下浮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新丰县民政局
2024年03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