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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天津商业大学校园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Y-2021-028
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校园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天津商业大学视频监控室外增补点位设备采购,主要包括校园室外公共区域增补监控点位31处,用来弥补目前的监控盲区。
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分别选择了高清人脸分析摄像机、高清筒型摄像机、双目广角摄像机,以满足对不同环境场景的应用需求。
所有新增监控设备的信号传输部分,将通过新增相应的传输设备、缆线和管道,把监控图像回传至校园监控指挥中心机房进行存储及管理。
在校园监控指挥中心机房通过对原有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增加监控系统的智能应用功能。并且新增平台智能分析设备配合专用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实现对校园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在特殊时期,从容处理各类复杂的突发事件,准确迅速地调度指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送货以及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 2021年开标前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全部满足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代理机构邮箱:ZKHY201808@12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26675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科昊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高新华苑产业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F座8门402
联系方式:张秋婷 022-60319661 19902183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婷
电 话: 022-60319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