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邹平市焦桥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银行融资咨询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邹平市焦桥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银行融资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ZJCS202406240060
项目申请单位:山东君颐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斐斐
联系电话:13686301088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邹平市焦桥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邹平市域内。
3.主要工作任务:编制邹平市焦桥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办理立项手续及各项批复、对银行相关问题进行反馈、协助甲方与相关银行对接等咨询服务。
4.项目报告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的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
5.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告,根据银行问题情况,每次需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银行相关问题。
6.付款方式:完成项目报告初稿,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最终完成项目咨询成果时,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无息)。
7.上限价:1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8.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需服务计划、设计、组织、实施、验收、设备设施、劳务、安全、保险、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交通、培训、住宿、所需工具及耗材、工人体检等所有为完成服务而需要合理支出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9.服务保障: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要答疑时,中标项目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到达现场,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增派人员,做到快速反应,积极服务并提供配合。
项目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的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
拟定服务费:上限18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经验和业务能力,并提供相关业务的业绩清单;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咨询 ,
项目编号:ZJCS202406240060
项目申请单位:山东君颐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斐斐
联系电话:13686301088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邹平市焦桥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邹平市域内。
3.主要工作任务:编制邹平市焦桥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办理立项手续及各项批复、对银行相关问题进行反馈、协助甲方与相关银行对接等咨询服务。
4.项目报告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的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
5.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告,根据银行问题情况,每次需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银行相关问题。
6.付款方式:完成项目报告初稿,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最终完成项目咨询成果时,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无息)。
7.上限价:1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8.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需服务计划、设计、组织、实施、验收、设备设施、劳务、安全、保险、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交通、培训、住宿、所需工具及耗材、工人体检等所有为完成服务而需要合理支出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9.服务保障: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要答疑时,中标项目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到达现场,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增派人员,做到快速反应,积极服务并提供配合。
项目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的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
拟定服务费:上限18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经验和业务能力,并提供相关业务的业绩清单;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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