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4907]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门禁系统消防设施排水设施电气设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试验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建筑构配件检测监测仪器设备技术服务桩头处理试坑开挖声测管单桩静载试验桩帽制作桩两侧垫层加固处理道路和吊机位处理检测锚杆锚头处理检测试验费现场文明施工检测服务知识产权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打高尔夫高档办公用品材料工程设备工程分包劳务水泥搅拌桩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抗折保温砂浆净浆抗压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钢板镀锌钢材陶瓷砖加固用胶粘剂蒸压加气砌块实心砖空气开关漏电开关开关插座电气附件电线HDPE电缆套管线槽线管及附属配件铝合金型材镀锌圆钢管建筑外墙用腻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石材油漆安全带钢管扣件安全网密封胶耐候胶硅酮结构胶安全帽钢结构探伤平板荷载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声波透射法试验混凝土桩饰面砖保温层厚度抽芯照明系统灯具摄像机双绞线光纤接地电阻HDPE双壁波纹管混凝土排水管PP-R给水管PE给水管U-PVC排水管塑料管材管件复合管材闭水试验管道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阀门井盖路面砖沥青油矿粉石屑细集料粗集料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路缘石侧平石弯沉植物病虫害种植土有机肥地下水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4907
预算金额1450.18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020-8181281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2-14907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服务企业-检测机构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8-17 0:00:00 | 2022-09-06 14: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8-17 0:00:00 | 2022-09-06 14: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8-17 0:00:00 | 2022-09-06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8-17 0:00:00 | 2022-09-06 14:30:00 | 按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8-17 0:00:00 | 2022-08-18 17: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9-06 14:15:00 | 2022-09-06 14:30:00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09-06 14:30:00 | 2022-09-06 15:30:00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9-06 14:30:00 | 2022-09-06 15: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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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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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490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17日 0时0分~2022年9月6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50.18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 14时30分 - 2022年9月6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7日 0时0分 - 2022年9月6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6日 14时15分 - 2022年9月6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苏工
- 代理联系人:邓工
- 联系方式:020-81812810
- 代理联系方式:020-8667356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020-8181580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上下九检测公告上网.pdf上下九检测公告上网.pdf
- 上下九立项.pdf上下九立项.pdf
- 上下九检测公告上网.doc上下九检测公告上网.doc
- 上下九检测招文上网.doc上下九检测招文上网.doc
- SL202208160006-20220816103804.GZZB
项目代码:2202--440103--04-05-985373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荔发改投批[2022】23号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下九一
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上下九一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
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
函复如下:
一、为高标准打造荔湾文商旅活力区,进一步改善街区辖内
居民群众居住环境、生活条件,提高片区的发展活力,营造干净
整洁平安有序城区环境。原则同意经评审修编的《上下九一第十
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保护活化利用的范围位于以
上九路一下九路一第十甫路为主干,范围南至和平西路、光雅里、
万钟首约、淘沙水、德宁里及十四甫水脚一线,北至十六甫西二
巷、十六甫东二巷、连登横、曾二巷、旧宝华、文昌横巷、一边
街、景云里、上九东街、连桂里、安良南、安良里及永发新街—
线,西至宝华路、大同路,东至人民路高架入口。对23.08公顷
街区面积开展保护活化利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保护利用,包括活化文物单位、历
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建筑本体活化利用;
第二部分为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楼栋门、门禁系统、“三线”、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电气设施、社区道路等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7300.64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628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05.18
万元,预备费7207.46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
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五、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7月至2026年9月。根据项目
建设情况,分期分段推进实施。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21
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
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展和政
发
湾区
荔
发展和革局
广州荔湾区
022年6月2
-31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上下九一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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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区发核准部门盖章202年6月 |
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
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2年6月2日印发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
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已由广州市荔
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批(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
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
监测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位于以上九路-下九路-第十甫路为主干,范围
南至和平西路、光雅里、万钟首约、淘沙氹、德宁里及十四甫水脚一线,北至
十六甫西二巷、十六甫东二巷、连登横、曾二巷、旧宝华、文昌横巷、一边
街、景云里、上九东街、连桂里、安良南、安良里及永发新街一线,西至宝华
路、大同路,东至人民路高架入口。项目改造界面23.08公顷。为进一步整理
荔湾的历史文化资源,整理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突显传统风貌,改善民生,现
开展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工作,结合完整社区和沿街建筑
提升,创造高品质的公共环境空间,实现历史城区的高品质发展。
本项目建设投资97300.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6288.00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13805.18万元,预备费7207.46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
2.5.1招标内容为第三方检验监测,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主
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
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
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
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
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5.2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
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
知时间为准。
2.5.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50.1890万元。
特别提示:如本项目因特殊原因,在三年内都无法实施本项工作的,则
该合同也自然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
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
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
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
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1月1日至今
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
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
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
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
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
《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
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
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
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
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
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
《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
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
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登记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
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天润路333号)。(电子光
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
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
润路333号第开标室。
7.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
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
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人:苏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8181281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3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3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20-818128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8667356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 | |
明: |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 |
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 | 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 |
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 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 |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 |
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 | 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 |
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 | 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 |
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 | 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 |
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 | 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 |
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 | 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 |
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三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 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三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
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 | 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 |
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 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 |
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
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 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 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
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 | 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 | 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 |
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
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 | 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 | 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 |
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 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 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 |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 |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 |
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 | 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 | 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 |
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 | 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 | 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 |
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 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 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 |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 |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 |
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 | 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 | 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 |
活动三个月。 | 活动三个月。 | 活动三个月。 |
特此声明。 | 特此声明。 | 特此声明。 |
投标单位(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方负责与招标人单位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
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
办方(甲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
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
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各成员方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责任与风险自担,成员之间
不会因内部纠纷影响项目工作的开展,内部纠纷与发包人(业主)无关。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公司名称:(盖公章),乙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参考格式,如有必要,
可按上述格式扩展。
日期:2022年8月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公告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
2.1项目名称: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批(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2.5.1招标内容为第三方检验监测,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2.5招标内容: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建设投资97300.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628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05.18万元,预备费7207.46万元。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位于以上九路-下九路-第十甫路为主干,范围南至和平西路、光雅里、万钟首约、淘沙氹、德宁里及十四甫水脚一线,北至十六甫西二巷、十六甫东二巷、连登横、曾二巷、旧宝华、文昌横巷、一边街、景云里、上九东街、连桂里、安良南、安良里及永发新街一线,西至宝华路、大同路,东至人民路高架入口。项目改造界面23.08公顷。为进一步整理荔湾的历史文化资源,整理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突显传统风貌,改善民生,现开展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工作,结合完整社区和沿街建筑提升,创造高品质的公共环境空间,实现历史城区的高品质发展。2.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投标人资格要求特别提示:如本项目因特殊原因,在三年内都无法实施本项工作的,则该合同也自然终止。2.5.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50.1890万元。2.5.2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5其他要求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登记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7.资格确定方式: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第开标室。6.开标时间: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异议受理人:苏工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9.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
联系人:苏工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3号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0.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3号异议受理电话:020-81812810
附件一:电话:020-86673560联系人:邓工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1812810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三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参考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特此声明。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1)联合体由主办方负责与招标人单位联系;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甲公司名称:(盖公章)乙公司名称:(盖公章)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联合体各成员方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责任与风险自担,成员之间不会因内部纠纷影响项目工作的开展,内部纠纷与发包人(业主)无关。(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办方(甲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参考格式,如有必要,可按上述格式扩展。日期: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日期:2022年8月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文件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重要提示
5.开标234.投标233.投标文件192.招标文件181.总则15投标人须知1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88.纪律和监督277.合同授予266.评标2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4.其他373.评标程序362.评审标准351.评标方法3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另册)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3号联系人:苏工 电话:020-8181281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验监测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业绩要求: / (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4)信誉要求: / (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规定的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日程安排)。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标价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桩头处理、试坑开挖除外)、材料费(声波透射法声测管的购置和埋设、单桩静载试验所需桩帽制作、桩两侧垫层加固处理及道路和吊机位处理、检测锚杆的锚头处理除外)、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交通费,以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调整。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1450.1890万元(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注:投标人须在最高限价×80%~最高限价×90%区间报价,超出上述区间的报价无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投标报价及下浮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与综合单价下浮率须一致。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须在最高限价×80%~最高限价×90%区间报价,综合单价报价须在综合单价限价×80%~综合单价限价×90%区间报价。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总报价,按投标总报价结算,最终结算以结算审定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如遇以上文件都不能涵盖的新增项目,则单价由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确定。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除合同另有规定调整外,投标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2.投标报价应包含第三方检验监测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往返工地的交通费用。3.投标报价应包含第三方检验监测单位在工程实施中考查及协调业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不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2、如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4、如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5、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6、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相关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参考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要求封装。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3号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3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对于招标失败的项目,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10.4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
10.5 | 其他 |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5.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四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10.6 | 其他 | 如招标文件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验监测服务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7)试验检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招标人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
(5)技术条件(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6)工程量清单;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7)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监测人员一览表;(6)投标人声明;(5)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协议书;(3)资格审查资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4)工程量清单报价;(13)廉洁承诺书;(12)检测方案;(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验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9)类似经验;(8)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监测人员简历表;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书。3.2投标价格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其他资料。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监测人员一览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和2022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检测报告关键页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检测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监测仪器设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5.3.1.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参考格式)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总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委员会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两家或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前;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3、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招标失败。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特别提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名称需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名称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检验监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55分方案部分:15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的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准。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总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总报价,对其余有效投标总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评标价少于5家且大于等于3家时,则取全部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类似项目业绩(15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完成过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类似检测业绩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15分。注:类似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检测内容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CNAS)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在有效期内的,具备其中任意一个的得5分,同时具备的得10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具备以下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5分,最高得15分。注: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证书时效性截图。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AA证书的得5分;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3分;企业信用等级AA证书的得1分;其他均不得分。注:符合多项情况的,按最高档次只计取一次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项目负责人(3分) | 1、具备相关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5分) | 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7分) | 1、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同一人具备多种职称的,按最高级别只计取一次;本项最高得7分。联合体投标的,主要技术人员可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2.2.4(2) | 检测方案评分标准(15分) | 检测方案(15分) | 优:检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方法合理可行,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措施,得12-15分;良:检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行,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措施,得8-11分;中:检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规范要求,有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确保措施,得4-7分;差:检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要求,得0-3分。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偏差率 | 偏差率=∣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计算方法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投标有效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8分。(得分扣至0分止) |
2.2.4(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10分) | 诚信得分(10分) | 投标人诚信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1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专栏上公布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服务企业>检测机构60日诚信分为准。未获诚信综合评价的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查询路径:http://www.gzggzy.cn/html/xyxx/)。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联合体主办方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准。 |
说明:1、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资信业绩、检测方案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汇总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相应证书、身份证以及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两家或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前;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1.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检测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检测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3.2详细评审(3)投标报价与下浮率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4.其他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本合同书;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根据乙方负责技术服务,本着诚信为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签订日期:乙方:
8.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含答疑资料等);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
3.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2.技术服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检验监测服务单位进场及检测必须满足工程现场进度要求。1.技术服务地点:。第一条技术服务的地点、工期、内容、要求和承包方式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9.投标报价书
3.甲方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与乙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2.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甲方在本合同生效的时间周期内,向乙方提供检测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以及与检测服务有关的资料。乙方在甲方提供资料后3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整而准确。乙方事后不得以资料不足或不准确为由主张工期延顺。1.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履行检测服务工作的必要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对此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5.技术服务承包方式:(1)本技术服务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和工作成果的形式承包本技术服务项目,按甲方实际委托给乙方的数量按实结算。(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标价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桩头处理、试坑开挖除外)、材料费(声波透射法声测管的购置和埋设、单桩静载试验所需桩帽制作、桩两侧垫层加固处理及道路和吊机位处理、检测锚杆的锚头处理除外)、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交通费,以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调整。(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综合单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其它的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另支付。乙方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填入综合单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4)乙方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多报的项目或综合单价甲方将不予接受。相同清单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单价,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参考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穗建检协字(2013)12号)有关的检测收费规定等。(6)乙方按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出具《检(监)测报告》一式十份。4.技术服务技术要求:(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2)主要使用的检测规范: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汇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②相关检测规范: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测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1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国家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2016)、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国家标准《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范》(CECS02:2005),③《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1]395号),④《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质监字[2007]31号),⑤《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⑥国家其他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⑦以上标准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1)违反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4.若乙方检测人员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接清退,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若乙方检测人员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检测人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作出更换,并将更换后的检测人员的资料报甲方,且应得到甲方的认可。2.为了履行检测服务,根据检测样品的种类、特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乙方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甲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负责合同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检测服务工作,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本项目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乙方变更授权代表的,应当在3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乙方检测人员必须能够胜任本合同规定的检测服务工作,乙方检测人员(包括经甲方同意更换的检测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文件的要求,且应得到甲方的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检测人员。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金额的20%作为检测预付款。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大写:)。第四条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3)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检测服务以及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违反本合同对甲方所检查的对象(工程、企业等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开户银行:3.甲方应将技术服务费以转帐方式付至乙方如下银行帐号:本项目为财政资金,均须遵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甲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财局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的,不属甲方违约。结算需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后报甲方审定。结算金额=实际检测数量*中标单价+招标清单外的实际检测数量*文件单价*(1-下浮率),下浮率=1-中标金额/招标控制价*100%。文件单价参考计费依据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广东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穗建检协字(2013)12号)有关的检测收费规定等)文件执行。(3)余额需工程完工并实体验收合格后,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2)乙方提交单项检测报告正式成果,经监理、甲方确认后,乙方可以每月向甲方申请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所完成工作量的60%作为进度款。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自另一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从事与另一方有竞争性的业务。1.任何一方均应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自另一方获得的任何信息(无论以口头告知或提供书面文件、电子数据或任何其他形式,也无论是否标记为保密性质,下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保密信息。并且,获得保密信息的一方仅可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应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方式对保密信息进行保护,并严格限制在为履行本合同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范围内披露。保密与非竞争帐号:地址:户名: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怠于修正、补充、完善或修正、补充、完善后的检测成果报告仍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签订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并向乙方支付返工费。但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时间内提出,乙方事后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2.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1.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六条知识产权
(2)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义务;(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乙方怠于工作,未对送检样品及时出具检测报告,经甲方督促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出具检测报告,每发生一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检测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外,还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之间因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理解分歧或争议,或有任何未尽事宜,均应协商解决。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特别提示:如本项目因特殊原因,在三年内都无法实施本项工作的,则该合同也自然终止。3.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否则,本合同应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终止。2.本合同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任何关于本合同的补充、变更或修改,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十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修改、生效、份数(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如通过上述第1款仍不能解决双方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请求以下述方式之(2)解决争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附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件1:廉政合同第十一条附件4.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份,乙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地址: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盖章)管理中心甲方: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乙方:
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乙方:甲方: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管理中心廉政合同附件1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双方权利和义务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包括工作餐在内的任何宴请,不得参与乙方安排的KTV、打高尔夫、出入私人会所等任何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乙方义务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双方约定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违约责任3.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第三方检验监测清单工程量清单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检验监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限价 | 综合单价报价 | 综合单价下浮率 | 合价 | ||
1 | 见证取样检测 | 砂(细集料) | 组 | 10 | 1200 | ||||
2 | 见证取样检测 | 石(粗集料) | 组 | 10 | 1600 | ||||
3 | 见证取样检测 | 水泥 | 组 | 10 | 1200 | ||||
4 | 见证取样检测 | 混凝土抗压 | 组 | 1000 | 60 | ||||
5 | 见证取样检测 | 混凝土抗渗 | 组 | 100 | 500 | ||||
6 | 见证取样检测 | 混凝土抗折 | 组 | 10 | 300 | ||||
7 | 见证取样检测 | 砂浆、净浆抗压 | 组 | 200 | 50 | ||||
8 | 见证取样检测 | 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验 | 组 | 600 | 250 | ||||
9 | 见证取样检测 | 钢筋焊接 | 组 | 300 | 180 | ||||
10 | 见证取样检测 | 钢筋机械连接 | 组 | 300 | 100 | ||||
11 | 见证取样检测 | 钢板原材 | 组 | 10 | 1200 | ||||
12 | 见证取样检测 | 镀锌钢材 | 组 | 10 | 1200 | ||||
13 | 见证取样检测 | 陶瓷砖 | 组 | 60 | 900 | ||||
14 | 见证取样检测 | 加固用胶粘剂 | 组 | 50 | 2800 | ||||
15 | 见证取样检测 | 蒸压加气砌块 | 组 | 50 | 1800 | ||||
16 | 见证取样检测 | 实心砖 | 组 | 50 | 800 | ||||
17 | 见证取样检测 | 空气开关 | 组 | 50 | 1400 | ||||
18 | 见证取样检测 | 漏电开关 | 组 | 50 | 2000 | ||||
19 | 见证取样检测 | 开关插座及电气附件 | 组 | 50 | 1390 | ||||
20 | 见证取样检测 | 电线 | 组 | 100 | 580 | ||||
21 | 见证取样检测 | 电缆 | 组 | 100 | 830 | ||||
22 | 见证取样检测 | 线槽、线管及附属配件 | 组 | 100 | 1200 | ||||
23 | 见证取样检测 | 铝合金型材 | 组 | 50 | 500 | ||||
24 | 见证取样检测 | 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规格 2.0m×2.0m 以内) | 件 | 30 | 2500 | ||||
25 | 见证取样检测 | 镀锌圆钢管 | 组 | 20 | 1200 | ||||
26 | 见证取样检测 | HDPE电缆套管 | 组 | 20 | 1200 | ||||
27 | 见证取样检测 | 建筑外墙用腻子 | 组 | 30 | 1100 | ||||
28 | 见证取样检测 | 防水卷材 | 组 | 60 | 1500 | ||||
29 | 见证取样检测 | 防水涂料 | 组 | 60 | 1650 | ||||
30 | 见证取样检测 | 石材 | 组 | 50 | 1600 | ||||
31 | 见证取样检测 | 油漆 | 组 | 30 | 900 | ||||
32 | 见证取样检测 | 安全带 | 组 | 10 | 3000 | ||||
33 | 见证取样检测 | 钢管扣件 | 项 | 30 | 6400 | ||||
34 | 见证取样检测 | 安全网 | 组 | 10 | 2500 | ||||
35 | 见证取样检测 | 钢管 | 组 | 30 | 500 | ||||
36 | 见证取样检测 | 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组 | 30 | 1800 | ||||
37 | 见证取样检测 | 混凝土氯离子含量 (拌合物) | 组 | 50 | 3000 | ||||
38 | 见证取样检测 | 密封胶、耐候胶 | 组 | 50 | 4500 | ||||
39 | 见证取样检测 | 硅酮结构胶 | 组 | 50 | 6600 | ||||
40 | 见证取样检测 | 安全帽 | 组 | 10 | 1300 | ||||
小计1:见证取样检测 | |||||||||
41 | 环境检测 | 室内空气质量 | 点 | 300 | 3200 | ||||
42 | 环境检测 | 土壤氡浓度 | 点 | 300 | 300 | ||||
小计2:环境检测 | |||||||||
43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钻芯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 | 个芯样 | 500 | 500 | ||||
44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硬化后) | 组 | 500 | 1000 | ||||
45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后锚固件抗拔性能(植筋/化学螺栓) | 个 | 300 | 1200 | ||||
46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构件 | 500 | 500 | ||||
47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抹灰砂浆拉伸粘贴强度 | 组 | 500 | 2500 | ||||
48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饰面砖粘结强度 | 组 | 100 | 1000 | ||||
49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构件几何尺寸检测 | 构件 | 600 | 150 | ||||
50 | 混凝土、砌体结构检测 | 回弹 | 测区 | 6000 | 60 | ||||
小计3:结构检测 | |||||||||
51 | 钢结构检测 | 钢结构探伤 | 米 | 100 | 150 | ||||
52 | 钢结构检测 | 防腐涂层厚度 | 构件 | 100 | 250 | ||||
53 | 钢结构检测 | 防火涂层厚度 | 构件 | 100 | 250 | ||||
小计4:钢结构检测 | |||||||||
54 | 地基基础检测 | 平板荷载试验 | 点 | 100 | 7800 | ||||
55 | 地基基础检测 | 动力触探试验(轻型) | m | 5000 | 200 | ||||
56 | 地基基础检测 | 动力触探试验(重型) | m | 1000 | 350 | ||||
57 | 地基基础检测 | 灌注桩低应变法试验 | 根 | 500 | 500 | ||||
58 | 地基基础检测 |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 | 吨 | 2000 | 85 | ||||
59 | 地基基础检测 | 搅拌桩(或微型钢管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根 | 60 | 7000 | ||||
60 | 地基基础检测 | 声波透射法试验 | 管▪米 | 3000 | 30 | ||||
61 | 地基基础检测 | 标准贯入试验 | m | 600 | 500 | ||||
62 | 地基基础检测 | 混凝土桩钻芯法检测(孔径:101mm) | 孔▪米 | 200 | 400 | ||||
63 | 地基基础检测 | 水泥搅拌桩钻芯法 | 孔▪米 | 400 | 280 | ||||
小计5:地基基础检测 | |||||||||
64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保温砂浆导热系数、密度及抗压强度 | 组 | 20 | 2300 | ||||
65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饰面砖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 组 | 20 | 3000 | ||||
66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外窗玻璃 | 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传热系数(中空玻璃) | 组 | 20 | 4800 | |||
67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外窗玻璃 | 中空玻璃露点温度 | 组 | 20 | 1200 | |||
68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外窗传热系数 | 组 | 12 | 15000 | ||||
69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外墙传热系数 | 组 | 12 | 15000 | ||||
70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保温层厚度抽芯 | 组 | 20 | 1200 | ||||
71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照明系统 | 处 | 20 | 4300 | ||||
72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灯具 | 组 | 20 | 3550 | ||||
73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控制系统管理功能 | 项 | 10 | 2000 | ||||
74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摄像机 | 台 | 50 | 600 | ||||
75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广播系统功能 | 系统 | 10 | 1000 | ||||
76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广播系统性能 | 区域 | 10 | 4000 | ||||
77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双绞线 | 点 | 10 | 60 | ||||
78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光纤 | 芯 | 20 | 80 | ||||
79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等电位联结导通性 | 测点 | 20 | 300 | ||||
80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机房工程系统功能 | 系统 | 20 | 5000 | ||||
81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防雷与接地系统 | 系统 | 20 | 5000 | ||||
82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现场漏电开关动作试验 | 个/台 | 20 | 300 | ||||
83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回路绝缘电阻 | 回路/组 | 20 | 500 | ||||
84 | 节能、电气设备及智能 检测 | 接地电阻 | 测点 | 20 | 300 | ||||
小计6:节能检测 | |||||||||
85 | 市政工程检测 | HDPE双壁波纹管 | 组 | 30 | 1400 | ||||
86 | 市政工程检测 | 混凝土排水管 | 组 | 30 | 4000 | ||||
87 | 市政工程检测 | PP-R给水管 | 组 | 30 | 2400 | ||||
88 | 市政工程检测 | PE给水管 | 组 | 30 | 2400 | ||||
89 | 市政工程检测 | U-PVC排水管 | 组 | 30 | 1400 | ||||
90 | 市政工程检测 | 塑料管材、管件 | 组 | 30 | 1500 | ||||
91 | 市政工程检测 | 复合管材、管件 | 组 | 30 | 1950 | ||||
92 | 市政工程检测 | 闭水试验 | 米 | 2000 | 5 | ||||
93 | 市政工程检测 | 管道CCTV | 米 | 8000 | 68 | ||||
94 | 市政工程检测 | 管道QV | 米 | 4000 | 36 | ||||
95 | 市政工程检测 | CBR | 点 | 50 | 800 | ||||
96 | 市政工程检测 | 矿料级配 | 项 | 10 | 1780 | ||||
97 | 市政工程检测 | 沥青含量 | 项 | 10 | 800 | ||||
98 | 市政工程检测 | 马歇尔稳定度 | 项 | 10 | 780 | ||||
99 | 市政工程检测 | 平整度 | 处 | 200 | 30 | ||||
100 | 市政工程检测 | 摩擦系数 | 点 | 10 | 120 | ||||
101 | 市政工程检测 | 构造深度 | 点 | 10 | 50 | ||||
102 | 市政工程检测 | 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 | 处 | 10 | 200 | ||||
103 | 市政工程检测 |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 | 处 | 10 | 200 | ||||
104 | 市政工程检测 | 标线涂层厚度 | 处 | 10 | 20 | ||||
105 | 市政工程检测 | 阀门 | 组 | 20 | 800 | ||||
106 | 市政工程检测 | 井盖 | 组 | 10 | 2000 | ||||
107 | 市政工程检测 | 路面砖 | 点 | 30 | 500 | ||||
108 | 市政工程检测 | 沥青油 | 组 | 5 | 1830 | ||||
109 | 市政工程检测 | 矿粉、石屑 | 组 | 10 | 1400 | ||||
110 | 市政工程检测 | 细集料 | 组 | 10 | 1850 | ||||
111 | 市政工程检测 | 粗集料 | 组 | 10 | 2600 | ||||
112 | 市政工程检测 |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 (AC、ATB、AM) | 组 | 4 | 10000 | ||||
113 | 市政工程检测 |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 (SMA) | 组 | 4 | 18000 | ||||
114 | 市政工程检测 | 沥青混合料 | 组 | 3 | 3080 | ||||
115 | 市政工程检测 | 混合料车辙试验 | 组 | 5 | 6000 | ||||
116 | 市政工程检测 | 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设计 | 组 | 5 | 3500 | ||||
117 | 市政工程检测 | 路缘石、侧平石 | 组 | 5 | 500 | ||||
118 | 市政工程检测 | 压实度 | 点 | 1000 | 150 | ||||
119 | 市政工程检测 | 弯沉 | 点 | 3000 | 56 | ||||
120 | 市政工程检测 | 标准击实 | 组 | 50 | 800 | ||||
121 | 市政工程检测 | 无侧限 | 组 | 10 | 1500 | ||||
122 | 市政工程检测 | 路基路面厚度 | 组 | 20 | 500 | ||||
123 | 市政工程检测 | 植物病虫害 | 次 | 10 | 3000 | ||||
124 | 市政工程检测 | 种植土 | 组 | 10 | 3750 | ||||
125 | 市政工程检测 | 有机肥 | 组 | 10 | 1930 | ||||
小计7:市政检测 | |||||||||
126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监测基准点埋设 | 点 | 30 | 300 | ||||
127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位移、沉降点埋设 | 点 | 200 | 200 | ||||
128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地下水位观测孔埋设 | 米.孔 | 250 | 230 | ||||
129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周边建筑物观测点埋设 | 点 | 200 | 200 | ||||
130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周边地下管线沉降观测点 | 点 | 100 | 200 | ||||
131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水平位移观测 | 点•次 | 1000 | 120 | ||||
132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沉降观测 | 点•次 | 1000 | 120 | ||||
133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地下水位观测 | 孔•次 | 500 | 120 | ||||
134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周边地下管线沉降观测点 | 点•次 | 1500 | 120 | ||||
135 | 建筑物变形、基坑变形观测 | 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 | 点•次 | 1500 | 120 | ||||
小计8:基坑、主体监测 | |||||||||
小计1-小计8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三、资格审查资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
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验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九、类似经验八、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监测人员简历表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监测人员一览表六、投标人声明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十四、其他资料十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十二、廉洁承诺书十一、检测方案
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检验监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2.我方确认的投标函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报价¥元(大写:)作为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的投标报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致: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投标函附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工程名称 | 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 | |
投标总报价 | 元(大写: ) | |
下浮率 | % | |
技术服务期 | ||
质量标准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职、技术证书编号 |
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投标总报价、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三、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1)联合体由主办方负责与招标人单位联系;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甲公司名称:(盖公章)乙公司名称:(盖公章)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联合体各成员方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责任与风险自担,成员之间不会因内部纠纷影响项目工作的开展,内部纠纷与发包人(业主)无关。(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办方(甲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工作范围、内容)。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五、投标保证金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日期: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六、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可以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也可以不放。)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任职职位 | 学历 | 职称及专业 | 工作年限 |
九、类似经验(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八、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简历表(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但(如有)需提供,仅作为投标人的评标(综合评分)资料进行考察。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技术职称 | 职务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证号或注册证号 | |||||||||
主要业绩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主要工作 | 担任何职 | 委托人名称、联系方式 | ||||||
注:表格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注:1.请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标准,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类似经验
序号 | 项目 | 规模 | 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 合同价 | 备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数量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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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承诺企业:廉洁承诺书十二、廉洁承诺书(格式自定)十一、检测方案
承诺企业公章: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特此承诺!我公司已经充分阅读并清楚理解招标要求,我司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投标登记材料是真实、合法的。如有机会成为正式投标人,我公司保证不与其他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和私下联系,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没6个月至2年内不得参与贵局管辖工程项目的投标等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本公司愿意与贵局签署并执行《廉洁协议》。本公司就参加的投标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其他资料十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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