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见证取样及专项检测项目第一标段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发出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附表3:评分标准中: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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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30分) |
计算投标 报价得分 |
30 |
1、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当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报价<5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规则: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报价得30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出基准价1%扣1分,不足1%的按1%计算,公式: K=30-【(q-Q)/Q】x100x1 (0≤K≤30) (q-投标报价,Q-评标价)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的按1%计算,公式: K=30+【(q-Q)/Q】x100x0.5 (0≤K≤30)(q-投标报价,Q-评标价)(所有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
商务部分 |
检测行为规范 |
18 |
在项目所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司,并依法建立有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检测设备的实验室得18分,没有得5分。 评审依据:查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证书原件中登记的地址和检测资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检测设备标定证书原件。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的(含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检测)市政工程检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同时提供检测合同和检测报告(部分报告和封面)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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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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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能力 |
4 |
检测能力:投入检测设备、仪器满足检测综合评价: 满足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水泥剂量检测得4分,设备仪器不能满足不得分。 |
现修改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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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0分) |
计算投标 报价得分 |
30 |
在合格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商务部分 |
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
18 |
1、 投标人的主要服务清单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缺项、无漏项的得18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清单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的市政工程检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同时提供检测合同和检测报告(部分报告和封面)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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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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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能力 |
4 |
各供应商拟投入设备的全面性和先进性合理保障性最强的得3-4分;拟投入设备计划保障性较强的得1-2分,没有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浠水中电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