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ZBDL-2022065(招标文件编号:XZ-ZBDL-2022065)
二、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5G基站及配套实验平台(重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1幢5、6楼
中标(成交)金额:192.5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5G基站主设备;5GAAU;5G工程实训平台;智能多模手持终端;摄像头;5G客户终端设备;无人机;VR交互式实验演示台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华辰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爱奇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MB6216;TDAU5364N78;DTXT_V1.0;H50;禅思X5;OPPOK9s;INSPIRE 2;爱奇艺奇遇2代 | 1;1;1;2;3;5;3;6 | 578000;318000;848000;19800;12000;2000;20000;6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建中(组长)、刘筠、何文才、陈丽莉、张玉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下浮2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14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9日
结果确定日期:2022年07月29日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验收
质保期:3年
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80
附件
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82316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807室
联系方式:徐工、李工010-82316649-8015、8009,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工 010-82316649-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李工
电 话: 010-82316649-8015、8009
包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1 | 5G基站及配套实验平台 | 采购人指定地点(学院路校区新主楼) | 拟择优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5G基站及配套实验平台1套,其中包含5G基站主设备、5GAAU、5G工程实训平台、智能多模手持终端、摄像头、5G客户终端设备、无人机、VR交互式实验演示台等设备。……具体数量及功能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条款号 | 类别 | 内容说明 |
总则 | 总则 | 总则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联系信息: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807室联系信息: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2.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5G基站及配套实验平台(重新)招标编号:XZ-ZBDL-2022065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所有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均无效。资金来源:已落实。 |
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以法人身份或任一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
投标文件的编写 | 投标文件的编写 | 投标文件的编写 |
11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货到最终目的地,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服务的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
1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 |
条款号 | 类别 | 内容说明 |
总则 | 总则 | 总则 |
止时间以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电汇时请备注2022065保证金);注:除以上递交方式外,供应商还可以以信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开标时间前单独递交。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为:开户名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账号:342864219805 | ||
14.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15.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
17.1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开标与评标 | 开标与评标 | 开标与评标 |
19.1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评标与中标原则 | 评标与中标原则 | 评标与中标原则 |
23.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5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满足政策规定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满足政策规定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 |
条款号 | 类别 | 内容说明 |
总则 | 总则 | 总则 |
审。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声明并对声明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 ||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 |
35 | 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落实情况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其它说明 | 其它说明 | 其它说明 |
3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下浮20%计取。本项目按货物标准计取。电汇时请备注2022065服务费 |
/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 |
条款号 | 类别 | 内容说明 | 内容说明 |
总则 | 总则 | 总则 | 总则 |
■货物 | ■货物 | ||
/ | 产品类型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需要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需要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5G工程实训平台__。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5G工程实训平台__。 |
/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标的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标的所属行业 | 5G基站及配套实验平台 | 工业 |
/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统一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联系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统一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联系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
条款号 | 类别 | 内容说明 |
总则 | 总则 | 总则 |
/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采购人原则上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将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随机抽取 |
/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
/ | 质疑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需将正式书面质疑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010-82316649;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807室;凡属对本项目质疑的,均应遵循《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及其它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