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2023-fw5501-zfcg164-2
预算金额208.73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吴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慧0579-83188379
中标公司杭州警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金兴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G2023-FW5501-ZFCG164-2
二、项目名称: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靖,李建华,王超美,仇和平,舒能斌(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73.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
地 址:八一北街1055号金华市公安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982116
质疑联系人:吴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395798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83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5501-2大数据分析 公开招标定稿0801.doc
550.6K
中小企业声明函-警友科技.pdf
246.9K
二、项目名称: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087300(元) | 杭州警友科技有限公司 | 清泰街346号1308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 | 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靖,李建华,王超美,仇和平,舒能斌(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杭州警友科技有限公司 | 65.0 | 64.0 | 61.0 | 66.0 | 63.0 | 63.8 | 10.0 | 73.8 |
1 | 杭州三能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58.0 | 55.0 | 54.0 | 55.0 | 53.0 | 55.0 | 9.99 | 64.99 |
1 | 浙江金兴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 19.0 | 18.0 | 16.0 | 19.0 | 18.0 | 18.0 | 9.99 | 27.99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73.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
地 址:八一北街1055号金华市公安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982116
质疑联系人:吴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395798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阳光招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83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5501-2大数据分析 公开招标定稿0801.doc
550.6K
中小企业声明函-警友科技.pdf
24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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