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园区公辅项目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机电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0000001116985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静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志忠18633931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新园区公辅项目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机电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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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16985002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双滦审批投资备【2023】69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承德市-双滦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新园区公辅项目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机电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园区公辅项目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机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双滦审批投资备【202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新园区公辅项目一期新建110kV变电站机电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地点: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期限:2024年5月20日前项目完工,所有正式设计蓝图30日历天内全部交付,且设计进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设计按110kV标准变电站进行整体设计(含110kV变电站外网、110kV接入系统设计)。按照35kV规模变电站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电缆敷设、变电站安装、调试及利旧设备整修。除利旧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均在此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招标范围:本招标为EPC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制作、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消防专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5 09:00至2023-10-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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