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书城龙岗城B103、B104、B106、B107、B108号商铺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00240996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755-830023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002409967项目名称深圳书城龙岗城B103、B104、B106、B107、B108
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2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8-4
面积/数量1、深圳书城龙岗城负一楼B106号铺:69.020平方米
2、深圳书城龙岗城负一楼B108号铺:65.850平方米
3、深圳书城龙岗城负一楼B104号铺:29.00平方米
4、深圳书城龙岗城负一楼B107号铺:65.860平方米
5、深圳书城龙岗城负一楼B103号铺:394.270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2年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招租底价125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租金的递增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资产用途限定医疗(牙科诊所)
履约条件1.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承租物业用途、不得发生转租或转让,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若有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约的,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保留提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权利;
2.按时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缴纳2个月到期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和2个月管理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金自第2年起递增3%;承租方拖欠租金30日以上或提前退租,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证照及用途、二次消防、二次装修、经营等证明和批文;承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费用;承担该大楼生活污水运营管理等费用;
4.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的,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七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无偿归于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若因承租方原因不按照法律法规的经营,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6.安全使用租赁房产,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消防安全、保洁卫生。遵守物业管理制度,接受出租方物业部门的管理监督。
其他补充说明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银行转账;
2.目前租赁期限至2025年1月1日。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刘先生;王小姐联系方式0755-83002364;0755-26922954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书城龙岗城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241,1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2月12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管理费为25元/㎡/月(按建筑面积计算,含中央空调);
2.水电费按抄表由承租方自付,电费按1.20元/度收取,水费按5元/吨收取;
3.承租方进场装修时需缴纳10000元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成后,无装修违规扣除后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电话0755-8369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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