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东县公安局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金额
966.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6.5万元
招标公司肥东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陆警官0551-66270130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运龙0551-625205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肥东县公安局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肥东县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投〔2024〕315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公安局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公安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25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GZ0025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包公桥东100米肥东县公安局

2.6 建设规模:肥东县公安局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7 合同估算价:966.5万元

2.8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信访中心、接报警中心及受立案中心综合业务用房改造设计与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屋顶阳光房设计与施工;水电暖、弱电及室外强电主电缆安装;消防设计与施工(包含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内容);场地围墙、停车场、充电区域及充电设施建设;室外道排及绿化整治;绿色建筑;测绘、检测、勘查等内容。根据现场实地环境勘测,进行现代美观和科学严谨的方案设计,有效提升办公环境。设计方案中需提供设计施工图及相关全套图纸。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审批盖章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设计与施工的技术服务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单位担任须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520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公安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四楼

编:231600

联系人:陆警官

话:0551-6627013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四楼

编:231600

联系人:孙运龙

话:0551-6252051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6771129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0200180595398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614085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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