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委托,就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市区污泥制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市区污泥制砖处置项目
招标编号:JZFCG-G2014062 预算金额:35元/吨
采购人: 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市区污泥处理项目每天约产生50吨含水率不高于50%的半干化污泥,为防止半干污泥产生环境污染,实现污泥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将其作为烧结砖原料进行最终处置。
招标范围:烧结砖厂。
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7月22日
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谢文锋、詹海玲、张培锋、李宏伟、王广雨
五、中标信息:
许昌县奋飞新型建筑材料厂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4.5元/吨;许昌县李平安新型建材厂为备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35元/吨。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
地 址: 许昌市劳动路
联系人:
电 话:15188519815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59899360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