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景恺0574-871790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环境监测服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之日止。
1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水利工程环境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ingbowater.com/)、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s://www.nation-innovation.com.cn/)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 系 人:曹景恺、郑瀚
电  话:0574-87179083
传  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件:tender02@126.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吴盛霞
联系方式:0574-8717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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