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远县妇幼保健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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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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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镇远县妇幼保健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部分)
递交时间:2023-03-29 10:17
递交时间:2023-03-29 10:17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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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QDNLHPBB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 条计划工期、第7条其他补充说明,交货期、”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条交货期的内容“30 日历天(含供货、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为准)”更正为“交货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供货、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第一条“镇远县妇幼保健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部分)设备清单”,第二条“设备采购相关技术参数”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第115项输血泵”、“196项除尘净化消毒设备”更正为“115项输液输血加压系统”、“196项加湿除湿一体机”,技术参数内容不变。 本项目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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