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地铁穿线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3-ydgc-g2024-0035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科025-85561703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39517130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地铁穿线监测 JSZC-320113-YDGC-G2024-0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YDGC-G2024-0035 

项目名称: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地铁穿线监测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2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涉及7号路、经二路、亭子桥路及便民河路4条道路下污水管道。根据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与地铁6号线金陵石化站、金~栖区间、出入场线及附属结构位置关系,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证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应对该项目对应地铁6号线金陵石化站、金~栖区间、出入场线及附属结构变形进行安全监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之日起。实际履行期限应涵盖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期限,并满足地铁公司的检测服务期要求及技术审查和规范要求,具体结束日期以项目实际进度需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

②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该项目符合地铁集团的监测及验收要求,能通过地铁集团审核备案,并确保本项目工期不受审核备案影响,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方式:1.现场发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获取,供应商须从合法渠道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打印出来空白处手写后扫描)。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至以下邮箱:2393908575@qq.com,并支付标书费。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纸质版采购文件与电子版采购文件相同,若需要领取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0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4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6.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7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盖章后扫描件,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25-8556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51713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5171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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