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江县2023年度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第2标段
金额
492.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龙江县2023年度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第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龙江县水务局以龙水发【2023】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曼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龙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龙江县2023年度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位于龙江县山泉镇长胜村、龙兴镇新城村,项目区面积46.80km2,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8.83km2,治理侵蚀沟59条(其中大型沟12条、中型沟36条、小型沟11条)。
2.1.2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计划工期269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第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沟头防护(15座)、石笼谷坊(85座)、过水路面(2座)、作业路(1000m)、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等。最高投标限价为: 4929730.54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须提供近期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00时至2023年9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同一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0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龙江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张喜峰
电 话:15245722003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443号
联 系 人:王树成
电 话:183452589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曼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18646395822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
电子邮箱:m1864639582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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