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JXH2024-ZB023]彭泽县智慧城管基础环境升级建设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1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彭泽县智慧城管基层环境升级项目
建设合同
甲方(需方):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电 话:
乙方(供方):江西智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电 话:
18907024777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民事原则的前提下,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彭泽县智慧城管基础环境升级建设,达成如下合同。
产品价格与订货
一、付款与结算
付款方式:项目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5%;余款一年后
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产品的更换和维修
1. 成交方应确保提供的货物是全新、优质、合格的产品,符合国家的质 量标准;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免费保修期:三年,免费保修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 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 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或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内
到达售后服务现场。组织维修和专业服务队伍对货物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如有
下列情况之一导致产品损坏,乙方修复产品,但甲方应支付配件和材料费: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的;
(2)甲方人为拆解、改装损坏的;
(3)遭火烧、水浸、撞击、雷击等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破坏的。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2、经双方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任何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 同: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且在对方限定时间内未恢复实际履约能力;
(3)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一方侵犯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
(5)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四、违约或侵权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延迟履行、加害履行本合同,均属违约 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一方侵犯另一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姓名权(名称权)等,应当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且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五、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工。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 商未果,则只能提请彭泽县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采购彭泽县智慧城管基础环境升级建设的总体合同,免费质保期限为叁年。
2、每笔交易的具体产品数量和价格,以双方确认或认可的订货、发货和收 货单据或其他相关有效单据为准。
3、本合同如有附件,则附件在经过双方一致确认或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所涉设备安装和后期使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 承担。
5、本合同壹式五份,买方、卖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且效力均 等,合同双方盖章后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且甲方支付的首次货款到账之日起生效。如合同签署 后,7天内甲方首次货款未到账,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江西智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合同签署地:江西省彭泽县
编号 | 产品名称 | 型 号 | 套 | 金 额(元) | 备注 |
1 | 智慧城管基础环境升级建设 | 详见附件 | 1 | 2175000.00 | |
货款金额总计:贰佰壹拾柒万伍千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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