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耗材更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人:党委宣传科 发布日期:2024-08-29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进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更换耗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耗材更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机械滤器内容物

组合物

1

2

软化器内容物

组合物

1

3

碳内器内容物

组合物

1

4

保安滤芯

5μm

2

5

电动阀

DN50

1

6

能量回收MF膜

10″

2

7

UV杀菌灯管

790mm,36W

6

8

石英管

定制

6

9

镇流器

一拖一

6

10

密封圈

定制

6

11

指示灯

AD12

6

12

清洗用水菌尸阻断器滤芯

0.1μm

2

13

低饮1用水菌尸阻断器滤芯

0.22μm

2

14

低饮2用水菌尸阻断器滤芯

0.22μm

2

15

高饮2用水菌尸阻断器滤芯

0.22μm

2

16

清洗用水菌尸阻断器滤芯

0.22μm

2

17

离子变换器内容物

ZGER

4

18

消毒服务费

 

1

19

水质检测费

 

1

20

更换耗材技术服务费

 

1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格和能力承接本项目全部内容,持有医疗水处理设备及配件销售或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水处理耗材销售安装等相关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承担同类单位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更换耗材服务经验。

4、有相应专业上岗证的技术人员。

5、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项目地点: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2、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委托谈判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水处理耗材销售安装等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同类单位服务经验证明材料:谈判人2023年以来在广东地区承担的同类型医院医用中央净化水系统更换耗材项目合同复印件。

5、拟委派工作人员相关专业证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有效印章,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行政综合楼916办公室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58-267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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