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医用牙椅比选公告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myy-ylsb-2023-3
预算金额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医用牙椅项目(详见附件)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且符合资质条件的厂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及数量: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医用牙椅
2、项目编号:RMYY-YLSB-2023-3
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4、比选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29.8万;最高限价(人民币):29.8万
7、数量:4台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提交货物(含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果被评委会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4、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5、投标人所投牙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应材料,否则视为商务要求未完全响应:
条件一:医疗器械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条件二: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6年7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否则视为商务要求未完全响应。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文件方式及报名办法
1、凡报名参加的投标商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1条资质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发至邮箱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如不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发送信息!
2.需来电至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电话(0555-8222820)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电话确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00),如未电话确认,招标方可不予发送,一切后果自负。
3.报名成功后,如收到招标文件放弃投标应在开标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否则,招标方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
4、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
5、资料发送方式:供应商将相关报名信息发送至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massrmyyzcb@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招标采购办公室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  下午14:00
2、招标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湖北路45号)
3、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  下午17:00
4、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4日  下午14:00
招标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湖北路45号)
5、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的招标文件(或者邮寄)
邮寄地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单位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杨老师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招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45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陈老师   电话:0555-8222820
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massrmyyzcb@163.com)
2、采购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3、联系人: 尹老师、万老师:   电话:0555-8222261
注:1、报名时请将报名表格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如不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发邀请函!
2.需来电至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电话确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如未电话确认,采购方可不予发送邀请函,一切后果自负。
3.报名成功后,如收到邀请函放弃参与应在评选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招标采购部,否则,我院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
 
牙椅参数-定(1).xlsx
商务要求-牙椅(1).docx
附件1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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