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的招标公告(第1次)
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2000/ycslhy/HuiYuanInfoMis2_YCSL/Pages/SSO/login.aspx)。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盐城市大丰东坝头农场
(3)项目编号:DF20231025060
(4)工程规模:约4035万元
(5)建设内容:项目区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规模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99.0157公顷,占建设规模的60.27%。项目实施后将新增耕地30.2575公顷,新增耕地率4.5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与土地修复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甲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及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3.2 计划工期:550 日历天,满足季节性农业生产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3.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4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4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招标内容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DF202310250601141368 |
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
土地翻耕508.64hm2、沟渠填平总填方量约为27.3390万m3、新建土质农渠23336m、新建土质农沟16963m。 |
322 |
DF202310250601141369 |
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
蜂巢式农渠(矩形0.8*1.3m)15980m、农渠(含降渍暗管)2308m、蜂巢式农渠节制闸21座、农门1(接斗渠02)-适用于农渠(含降渍暗管)5座、农门2(接斗渠01、03)适用于蜂巢式农渠40座、退水闸1(接接蜂巢式农渠(矩形防渗渠))40座、退水闸1(接农渠(含降渍暗管)(矩形防渗渠))5座、过路涵2座、进出水口1762座。 |
1286 |
DF202310250601141370 |
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 |
支渠(矩形2.4*2.4m)1406m、斗渠01~04(矩形1.8*1.6m)5777m、斗渠05~08(矩形1.5*1.2m)1859m、混凝土渠道拆除9136m、支渠节制闸1座、斗渠节制闸12座、农门3(接斗渠02、04)45座、农门3(接新建斗渠01、现状斗渠08)7座,退水闸2(接农沟、农渠(土渠))56座、过路涵7座、进出水口2398座、泵站2座、桥梁改造1项。 |
1845 |
DF202310250601141371 |
2023年江苏省东坝头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四标段) |
下田坡道200处、改建田间道(砼路拓宽1.0m)1415m、新建田间道路(4.5m宽)5542m、新建田间道路(3m宽)844m。 |
582 |
说明:
①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②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5.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a、项目负责人如为满足“(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条款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撤出该项目的确认书。相关材料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诚信库中。
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日期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一标段:150万元;二标段600万元;三标段900万元;四标段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参与该业绩评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施工合同协议书;2、验收证明(如有,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以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①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发生盐住建招【2020】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①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承诺书应包含以上内容,格式自拟)。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业绩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7.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CA锁登陆“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水利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十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710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13800144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联系人:钟贤娴、朱洁
电 话:025-84531276、025-8453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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