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水毁公路(过水路面改建桥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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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796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水毁公路(过水路面改建桥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水毁公路(过水路面改建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3]5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涉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16处过水路面改桥,共新建16座桥梁,桥梁全长1.00028延米,其中关防乡7座、更乐镇1座、龙虎乡1座、木井乡1座、辽城乡1座、河南店镇1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交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计划工期 13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 00:00至2023-12-05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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