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金额
56.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d-2023-qy-16
预算金额56.8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宇培0731-22331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HNZD-2023-QY-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6.836 万元,招标人为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
造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用地计划分期建设,本次项目为一期开发用地建设,一期项目用地面积
7896.91m²,占地面积1613.28m²,总建筑面积9192.15m³,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装修工程、
配套附属工程等。建筑工程主要为建设小区活动中心主楼 4204.68m²、业务用房1648.90m²、
附属楼1798.21m²;附属工程包含地下停车场1540.36m²、室外停车场、室外广场、充电桩、
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弱电工程(包含智能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围墙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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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
个月社保证明;
2.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
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0日17 时 0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
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
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 92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
室)
七、其他
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株洲市渌
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3-QY-16)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小区活动中心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D-2023-QY-16
3.服务期限:满足我司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56.836 万元
6.采购项目的采购清单、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
个月社保证明;
2.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
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双休日及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
号写字楼 924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中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 92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
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渌湘大厦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0731-276895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人:刘宇培、陈会亮、刘敏
电话:0731-223310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渌湘大厦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电话:0731-27689579
电子邮件:2717652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系人: 刘宇培
电 话: 0731-22331006
电子邮件: 2717652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鳘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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