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店镇紫溪两侧道路市政综合改造、西店镇假山河南侧规划道路及西店境内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godozb00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田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海强187685261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店镇紫溪两侧道路市政综合改造、西店镇假山河南侧规划道路及西店境内污水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BGODOZB0000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西店镇紫溪两侧道路市政综合改造、西店镇假山河南侧规划道路及西店境内污水改造工程设计。

1.2项目概况①西店镇紫溪两侧道路市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西店镇璜溪口村紫溪两侧,分南北道路,其中:南侧道路全长1240,标准段路宽为7米,工程总面积约9181平方米;北侧道路全长2020米,标准段路宽为15米和7米,工程总面积约24265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景观工程及管线综合布置方案等; ②西店镇后门坑与尚品苑小区污水改造工程:西店镇西店村,工程改造包括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小区污水管网及接户管等,工程总面积约8845平方米; ③西店樟树村牛肚下小区二期污水工程:西店镇樟树村,工程总面积约9237平方米,工程改造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④吉山村文化礼堂北侧小区污水工程:西店镇吉山村,工程面积2296平方米。工程改造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⑤西店镇假山河南侧规划道路工程:西店镇吴山村,全长282米,工程改造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⑥西店镇锦海花园住宅小区周边道路污水工程:工程总面积约6300平方米,工程改造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1.3设计周期:设计周期:总周期90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1.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6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道桥类(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2.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2.6省外企业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2.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为D级以上企业。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报名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报名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投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报名要求:

3.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239:30时

3.2报名时间:截止201973016:30时(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

3.3报名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金融中心2号楼1100办公室

3.4报名须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凭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 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4、银行帐号:39753001040021344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65181028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彭田田

联系电话:0574-67056132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融中心2号楼11楼1100

联系人:张海强

联系电话/传真:18768526167/0574-653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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