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洛阳市一卡通APP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招标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洛阳市一卡通APP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洛阳市一卡通APP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5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联系电话:0371-88886156  17703712219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一、商务部分
1. 问题涉及招标文件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系统业绩,且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包括互联网票务平台、二维码乘车过闸、官方APP、AFC系统其中至少1项建设内容。问题点:根据本项目需求,业绩应包含轨道交通互联网票务平台(含二维码乘车过闸、官方App)等,我方理解独立的AFC系统业绩,不应该满足业绩要求,理解是否正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投标文件编制
本次投标报价表必须按照招标书中的格式要求编制(招标文件P61),还是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计报价表格式?
答:可以在招标文件格式基础进行扩展。
 
二、技术部分
1.问题涉及招标文件内容:用户需求书,5.2 洛阳市一卡通APP平台整体技术架构。问题点:请招标人明确,“洛阳市轨道一卡通APP功能招标清单”网络环境和硬件平台所需的一切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是否由投标人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涉及招标文件内容:用户需求书,10.1 组织机构  
投标人在洛阳需成立本地实施项目组,并配备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APP工程经验的资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常驻洛阳,投标人应根据上述需求提交本地项目组成员名单和资质证明。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至少有参与2个地铁APP建设的业绩。在合同结束前,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任命的项目经理及驻洛阳的主要技术工程师必须为常驻人员,离开洛阳需向业主报备。
本项目经理需由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APP工程经验的资深工程师任职,并且具有良好的沟通及项目策划能力,能够全权调动本项目组所有成员,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经理,业主有权撤换不合格项目经理。
问题点:国内轨道交通移动支付类APP自2017底开始出现,具备5年以上轨道交通APP工程经验的人员较少,故建议招标人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轨道交通APP工程经验时间调整为2年。
答:按“第二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执行。
3.问题涉及招标文件内容:用户需求书,10.2 工期计划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APP所有功能上线试运行,2021年3月28日正式开通运行,需确保各项功能稳定运行。
问题点:
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应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APP所有功能上线试运行”?。
答: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APP所有功能上线试运行”。
4.根据用户需求书中“6.2. 应用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包括后台硬件环境的采购,理解正确否?
答:正确。
5.用户需求书中“6.2. 应用工程量清单”未包含互联网专线费用,但,在8.5中提出,“互联网专线 实现清分中心、公有云(如需)、第三方平台等相关系统间不低于100M的网络连接”,此处需澄清。
答:包含,投标人应保障质保期内提供互联网专线不低于100M,并保证满足使用需求。
6.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第二章第一节“2.1.1.一般基本要求”中“1)结合洛阳轨道交通线网的整体规划和公司信息化要求,本次招标为可使用、可扩展、兼容的洛阳市一卡通APP工程平台的软件建设。”已明确本次招标为软件建设。
“10)在工程完成时,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当时的主流产品,确保设备的最小生命周期为5年,供货商必须保证在平台建设结束后3年内,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或有效的采购渠道。”又提到了设备信息。
页码:P15-P16
问题:能否理解为本项目招标中不包含:“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
答:不含。
7.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第三章第一节“3.1 通用功能要求”中描述:“4)乘客使用二维码扫码出站并接到系统交易成功通知后,系统需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联机扣款并告知乘客。”页码:P19
问题:请明确“要求时间内完成联机扣款”时间的单位是秒、分钟、小时?
答: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
8.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第五章第一节,“5.1.   洛阳市一卡通APP平台网络拓扑架构”的“图5.1-1洛阳市一卡通APP平台网络拓扑图”
页码:P42
问题:能否理解本项目招标中不包含“图5.1-1洛阳市一卡通APP平台网络拓扑图”中主干链路区网络设备?
答:不含。
9.《用户需求书》中“3.4.洛阳市一卡通APP后台支撑系统”包含内容以及“3.5.配套业务支撑系统”包含内容同下文“5.洛阳市一卡通APP平台系统架构”对后端平台描述要求不一致。需明确最终描述。
答:请投标人自行理解。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的修改
1.针对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1.8工程地点:本项目工程地点设置在洛阳地铁控制中心设备楼五楼数据中心机房,洛阳市一卡通APP接入到控制中心设备楼五楼数据中心机房。),修改为:
为保证洛阳市一卡通APP系统的独立性,系统采用独立平台建设。ACC后台与APP后台通过接口连接,实现信息共享。部分计算及存储资源可利用ACC系统提供的华为云Stack平台。
ACC云平台提供包含IaaS、PaaS、SaaS的完整云服务。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方案特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考虑及提供数据库服务器、存储及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UPS及配电柜等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配置清单供招标人参考,并考虑相关应用软件及数据库软件在ACC云平台及数据库服务器上的部署,同时应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引起的扩容规划及系统网络安全需求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以专题形式论述以上内容。
2.针对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10.1组织机构),修改为: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固定的人员、制定项目计划并服从业主的管理,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投标人在洛阳需成立本地实施项目组,并配备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APP工程经验的资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常驻洛阳,投标人应根据上述需求提交本地项目组成员名单和资质证明。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至少有参与1个地铁APP建设的业绩。在合同结束前,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任命的项目经理及驻洛阳的主要技术工程师必须为常驻人员,离开洛阳需向业主报备。
本项目经理需由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APP工程经验的资深工程师任职,并且具有良好的沟通及项目策划能力,能够全权调动本项目组所有成员,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经理,业主有权撤换不合格项目经理。
3.针对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15.3投标人实施人员要求,人员构成及要求),修改为:
项目经理1人:作为投标人的项目管理代表,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经验,至少参与过1个轨道交通APP工程建设的业绩(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时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常驻招标人现场,整体上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管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作为投标人的项目技术代表,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经验,至少参与过1个轨道交通APP工程建设的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时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常驻招标人现场,负责项目技术咨询管理。
 
 
招标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7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