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交安 B 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总工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交安 B 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1.4.4 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且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D 级的投标人。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