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AI大模型辅助评审系统(一期)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412195-gszhyg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AI 大模型辅助评审系统(一期)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10:30 时 单一来源采购编号:GZ2412195-GSZHYG 1、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就下列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 商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AI 大模型辅助评审系统(一期)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5 个月内完成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AI 大模型辅助评审 系统(-期)作为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云采购系统电子评标子系统的补充功能,通过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电子评标系统自动化处理能力和多任务处理能力,显著提升评标过程的效率、准确性和公正性。为保障各系统功能配套要求,同时 维护平台系统安全,必须选择云采购系统承建单位负责本次建设工作。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破产状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 冻结状态,提供近一年度(2022 或 2023)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4.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无任何违法和重大 违约行为,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被暂停或职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提供相关事项的承诺书或声明。 4.4 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均应当提供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 贿”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以投标截止日前 30 内的截图为准。 4.5 本项目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 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截止 日前 30 内的截图为准。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5.1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5.2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本项 目投标登记,并向 44655664@qq.com 邮箱提交投标登记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相 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并将该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供应商 名称+项目名称”),发送后电话告知招标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向采购人缴纳标 书费用(采购人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 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4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 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6、 递交截止时间及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0:30 时 报价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单一来源采购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 118 号陇 星大厦 G 座四楼第一开标室。 7、其它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 台(网址 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从“企 业云采购总平台”进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 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8、采购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 118 号 电话:0931-2909761 18919818881 联系人:李玉哲 E – mail :44655664@qq.com 标书费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标书费收款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标书费收款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标书费收款行号:314821008010 注:电汇时请在摘要栏中备注单一来源编号和发票类型(专票/普票) 9、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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