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空档期追加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7.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2062800822
预算金额37.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20220628008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环卫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空档期追加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20628008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环卫业务外包项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详见附件1373539.11
 合计金额小写: 373539.11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玖元壹角壹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if !supportLists](1)[endif]乙方负责麓景路、雷锋大道、岳麓西大道、杜鹃西路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6.38万平方米;

[if !supportLists](2)[endif]承包内容及任务: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匝道等人工清扫保洁及机械冲洗;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合同承包费用为373539.11元(大写: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玖元壹角壹分)。

[if !supportLists](4)[endif]甲方根据月综合考核结果,乙方出具长沙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根据考核月份的次月15日之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01 —— 2022-05-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环卫维护中心项目指定保洁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岳麓区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作业,做到道路干净、设施整洁完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按月核拨经费,甲方根据月综合考核结果,乙方出具长沙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根据考核月份的次月15日之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8201010000016497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及细则(见合同附件)进行验收考核。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承包路段每日当班人员需满足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乙方必须按照《岳麓区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作业,做到道路干净、设施整洁完好;

6.3 乙方的设备配备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用于承包范围内维护作业,每天至少对全路段实行一次夜间强力冲洗,白天两次洗扫保洁,并按市、区、局要求做好人车组合冲洗工作;

6.4 乙方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必须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倾倒,或就近倒入沿线公共垃圾站清运,不得乱倒;

6.5 甲方按《考核要求》对乙方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违规及未达标现象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6.6 若乙方承包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自合同签订日始计)被省市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曝光和市、区领导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含2次)以上,或被累计扣分达30分(含30分)以上,甲方将对乙方给予警告,若无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乙方清扫保洁工作无新闻媒体曝光情况和领导批评,且扣分在20分(含20分)以下,乙方可获得甲方荣誉奖励;

6.7 乙方必须为其所聘员工配备专业劳保服装和清扫保洁器具,并注明乙方名称;

6.8 乙方必须为其所聘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及法定保险,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6.9 乙方不享有甲方向市、区争取的各项专项经费、奖励费用,如遇面向环卫个人普惠性的政策比如文明创建等,可追加;

6.10 乙方内部劳资纠纷及人身伤害事故概与甲方无关;

6.11 乙方有按时获得承包费的权利;

6.12 政府对服务项目的要求和等级做调整,项目费用也相应调整。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守约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7.4 承包期内乙方转包他人或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所付前期款项外,还必须全部赔偿由此而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岳麓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5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合同未尽事项参照招标文件或双方协商解决从而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与望岳路交汇处诚兴园5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4栋25057房
法定代理人: 刘味珍 法定代理人: 吴喜华
委托代理人: 许亮 委托代理人: 梁健
电话: 0731-88134813 电话: 0731-88949000
传真: 0731-88134814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合同附件(1).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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