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upportLists](1)[endif]乙方负责麓景路、雷锋大道、岳麓西大道、杜鹃西路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6.38万平方米;
[if !supportLists](2)[endif]承包内容及任务: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匝道等人工清扫保洁及机械冲洗;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合同承包费用为373539.11元(大写: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玖元壹角壹分)。
[if !supportLists](4)[endif]甲方根据月综合考核结果,乙方出具长沙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根据考核月份的次月15日之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
按照《岳麓区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作业,做到道路干净、设施整洁完好。
按实结算,按月核拨经费,甲方根据月综合考核结果,乙方出具长沙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根据考核月份的次月15日之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
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按照《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及细则(见合同附件)进行验收考核。
6.1 乙方承包路段每日当班人员需满足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乙方必须按照《岳麓区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作业,做到道路干净、设施整洁完好;
6.3 乙方的设备配备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用于承包范围内维护作业,每天至少对全路段实行一次夜间强力冲洗,白天两次洗扫保洁,并按市、区、局要求做好人车组合冲洗工作;
6.4 乙方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必须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倾倒,或就近倒入沿线公共垃圾站清运,不得乱倒;
6.5 甲方按《考核要求》对乙方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违规及未达标现象按《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6.6 若乙方承包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自合同签订日始计)被省市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曝光和市、区领导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含2次)以上,或被累计扣分达30分(含30分)以上,甲方将对乙方给予警告,若无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乙方清扫保洁工作无新闻媒体曝光情况和领导批评,且扣分在20分(含20分)以下,乙方可获得甲方荣誉奖励;
6.7 乙方必须为其所聘员工配备专业劳保服装和清扫保洁器具,并注明乙方名称;
6.8 乙方必须为其所聘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及法定保险,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6.9 乙方不享有甲方向市、区争取的各项专项经费、奖励费用,如遇面向环卫个人普惠性的政策比如文明创建等,可追加;
6.10 乙方内部劳资纠纷及人身伤害事故概与甲方无关;
6.11 乙方有按时获得承包费的权利;
6.12 政府对服务项目的要求和等级做调整,项目费用也相应调整。
7.3 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守约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7.4 承包期内乙方转包他人或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所付前期款项外,还必须全部赔偿由此而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合同未尽事项参照招标文件或双方协商解决从而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