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档案中心一、二期绿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金额
65.9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240020/0
预算金额65.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档案中心一、二期绿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N240020/01 、KCGC-2024-07990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档案中心一、二期绿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行安宁档案中心一、二期总占地面积9351.60平方米,其中绿地总面积为3743.80平方米,总绿地率40.03%。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做绿化和原有绿化(不施工)两个部分:(1)新作绿化:新做绿地面积3206.49平方米(其中有106.43平方米为嵌草砖停车位,若按规定0.2拆算绿地,则新做绿地面积3121.35平方米);(2)原有绿化(不施工):不施工只养护的绿地面积有708.86平方米(其中有108平方米为嵌草砖停车位,若按规定0.2拆算绿地,则不施工只养护绿地面积622.45平方米),要求完成该部分在质保期范围内管养、修剪等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养护、裁剪等满足整体验收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部位图、自行踏勘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3招标规模:设计及施工总费用约65.99945万元(含税),其中:预留暂列金(不可预见费)6万元(含税)。2.4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大屯路中段建行安宁档案中心一期、二期。2.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2.6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投入使用之日起2年。2.7质量要求:(1)设计部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2)施工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CJJ/T82-20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的有关文件的要求,且在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苗木成活率100%。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管养级别(质保期):参照一级养护标准。2.8其他:(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从事绿化工程活动匹配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从事绿化工程活动匹配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正在实施或已完工)3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①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②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③项目经理目前以及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3.5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情况;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不存在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年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情况。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单位财务报表。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3.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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