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评估单位在教育评价方面信誉良好专业性强的营业资质齐全、优秀的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全面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 2.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高质量评价体系和指标。 3.评价学校为松北区32所公办中小学、14所公办幼儿园及4所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13所):新区附小、前进小学、新区一小、新区四小、新区花园小学、永胜路小学、万宝小学、对青中心校、乐业小学、台屯小学、新区三小、新区四校、新区六校 (2)初中(7所):31中、48中、95中、对青一中、乐业一中、乐业二中、新区五校 (3)九年一贯制(9所):实验学校、新区一校、松浦学校、17中新区学校、新区风华校、对青二中、新区二校、新区三校、新区七校 (4)高中(3所):10中、88中、呼兰一中 (5)公办幼儿园(14所):新区一幼、新区二幼、新区三幼、新区四幼、新区五幼、新区六幼、新区七幼、新区八幼、新区九幼、新区十二幼、新区十三幼、新区十四幼、哈幼专一园、哈幼专二园 (5)民办学校(4所):美佳学校、华文学校、万邦学校、顺迈学校 1.评估单位需具有关于基础教育评估方面的经营资质、社会信用信誉好,具有从事基础教育评估的丰富经验和教育评估监测专职人员,组织参加过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及监测结果分析解读工作,承担过3次以上省级或市级基础教育评估监测项目。 2.聘请国内在教育评价、质量监测领域中有丰富评价经验的评价与监测专家,要求教育评估监测机构具有专职评估监测人员5人以上,组建评价监测专家指导团队,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应达80%;正高级15%以上,确保评价及监测质量和体现评价与监测的公信力。 3.研制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服务于本项目实施的各类评价以及测试工具。 (1)三套学段评价指标(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2)三套教育高质量发展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3)结合评价指标研制相应的调查问卷。 4.进一步明确落实委托方的评价要求,做好评价前的专家培训,评价中的与学校面对面的高质量的专业性指导,以及评价后专家研讨会,提炼出具有实效性和前瞻性针对学校个体和区域教育整体进一步发展的建设性的建议。 5.结果呈现。基于现场评价和网上评价汇总核定评价量化分数,对所有受评单位进行排序和等第划分;形成一校一评价报告、学段评价报告(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