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VGCAD-W1003)(第1包)
金额
81.9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vgcad-w1003
预算金额8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971-62431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拟对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2024-VGCAD-W100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819543.50(大写:捌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叁元伍角整)
项目分包
无分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近10天内“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商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商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起止时间
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网上报名邮箱:qhgfgl@163.com)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 价
500.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地点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3楼10329号)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243134
电子邮箱:qhgfgl@163.com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3楼10329号)
 
 
 
 
磋商保证金
各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磋商企业公章)
磋商保证金金额:16000.00 元整(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西宁农商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809256
缴纳时间: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 应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 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本须知附表中指定的账户。
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097206500
联系地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 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971-6243134
电子邮箱:qhgfgl@163.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3楼10329号
公告发布地址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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