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7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59 | ||||
二、项目名称: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智慧校园业务系统采购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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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 1. 质疑答复没有针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1进行正面答复,故意回避部分存在的问题,评审专家组成不合法。 2. 中标供应商和非中标供应商可能没有提供台式电脑、激光报表打印机、液晶显示屏、自助打印终端的LED液晶显示器的节能认证证书,且其可能提供虚假节能证书。评标委员会未尽职核对上述节能证书,违反法律规定。 3. 采购人没有针对质疑事项5中事实依据2进行答复,质疑回复故意回避问题本质,评审专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构成违法,评审结果应无效。 4. 针对评审专家杨凌志应依法回避问题,质疑回复混淆控股关系概念,控股关系认定标准有误,也没有调查清楚实际投标参与人员与该专家是联通南阳分公司同一部门同事的基本事实情况,其明显属于利害关系人应回避。 5. 针对质疑事项4中国移动河南有限公司智慧校园业务系统业绩可能涉嫌造假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答复,质疑答复属于偷换概念,投诉人有权进行监督并共同见证和核验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不能暗箱操作。 6. 针对质疑事项2和质疑事项5的答复都需要调取评标现场的视频录像才能确认,没有投诉人或第三方专家代表参与监督一起查阅确认,招标人单方面否认存在倾向性和协商打分的问题没有可信度。 7. 针对质疑事项5评审过程被非法干预的问题,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2.20日早上专家抽取后8-9点这段时间内被抽取到的5名专家是否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代理人进行了非法联系的问题没有反馈调查结果,故意回避专家被外部干预操控的关键问题。 8. 本项目多个投标人围标串标很明显,公共资源交易评审系统不具备自动判定所有围标串标的功能,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前并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过程、负责人、资料来源渠道和方式、CA 登录上传时间地点等进行实质性立案调查、验证和围标串标事实的认定。 投诉请求: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2.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3.废标,重新招标。4.投诉人或者委托第三方专家代表参与查证评审现场的违规行为,确保做到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5.严查串标行为。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投诉事项1-8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河南省财政厅 | ||||
202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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