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池屋、浪背地块意向合作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涉及街道重点道路建设,急需配合政府加快道路拆迁工作,现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招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同德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涉及四个居民小组分别为池屋、吓坑、浪背、新布共计土地面积522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批准的统筹范围为准),范围内涉及龙坪路(吓坑段、池屋段)道路建设,其中吓坑、新布居民小组已经履行了集体程序选取意向合作方,本次意向合作招商仅针对池屋土地面积约66.29万平方米及浪背土地面积约133.43万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意向合作方资质要求

(1)注册地在广东,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叁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意向合作方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以上,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提供最新的审计报告);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与业绩(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两项信息,以及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三、意向合作方项目经验

(1)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 5年或以上广东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以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书》为准);

(2)意向合作方(或其控股母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范围内单个项目(含分期开发的项目)开发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不得少于1个(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四、招商条件

本项目因龙坪路池屋段搬迁补偿安置,本项目意向合作方需承担搬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2,696,784元(截至本招商工作开展前,具体以实际核算为准),确定意向合作方后,由本项目意向合作方继续承担龙坪路池屋段剩余的搬迁补偿安置款项费用。

五、报名企业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属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5)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

六、公告期为10日,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公告之日届满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洽谈。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68605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1号

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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